- ·上一篇文章:公安公务员面试问题(公安机关公务员面试)
- ·下一篇文章:2016年9月时政(2016年9月大事件)
劳动关系解除的类型(劳动关系解除以什么为依据)
合法劳动关系成立后,并非一成不变,正如普通合同有解除情况一样,劳动合同在出现无法维持情形时也要解除。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用工双方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
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
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消灭。即《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非过失性辞退是指非因职工原因由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非过失性辞退情况):(一)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富余职工辞职劳动关系解除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被裁员人员即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法》第27条对此类劳动合同的解除作了明确规定。企业富余人员辞职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是允许的,同样也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3、事实劳动关系将退出历史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解除
《劳动法》第32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种情况:(一)在试用期内;(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
《劳动法》第23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终止,即“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相关文章:
第1篇 最优选择算法(最优选择定律) 作者:admin
作为行测考试中必考题型,并且题量较多的定义判断,很多考生做起来非常“痛苦”,因为大量的练习未必能够保证正确率的提高,究其原因——过分“较真儿”。现在的题目经常出现无法找到“正确”答案或者多个“正确”答案的情况,于是很多考生就会“佛系”选择——随便选。以此得出的答案,正确率可想而知。接下来中公教育专家针对怎样避免“较真儿”来与大家分享一下,实际很简答——选择
第2篇 安徽公务员面试考官是怎么安排的(安徽公务员面试考什么) 作者:admin
安徽公务员面试考场如何表现才能更受考官青睐呢?本文,安徽公务员考试网(小编将为大家讲一讲面试考场考官最欣赏的考生类型,马上参加面试的你可以参考下!一、气场强气场是一个综合实力的体现。包含着装、眼神、举止、情绪状态、表达流畅度、对问题的理解和分析等等。气场影响因素很多,如着装、表情等。而考官最看重的,是心态。心态会影响语言表达,影响到考生能否和考官自
第3篇 2020年国考言语理解备考应该怎么做题(2020年国考言语理解备考应该怎么做答案) 作者:admin
多做真题,善于总结在学习完笔试课程中的方法精讲、强化提升、真题实战等内容后,同学们就要坚持每天做题,尤其是历年国考的真题,能帮助同学们了解国考的命题趋势和各类常考题型,方便大家在备考的过程中分清侧重点,有的放矢。像是近五年,在行测言语模块的片段阅读部分,中心理解题的占比最多,其解题方法和技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第4篇 公务员考试 结构化面试(公务员结构化面试的答题技巧有哪些) 作者:admin
常言道:“细节决定成败”“不学礼无以立”事关礼仪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往往在面试考试过程当中我们的考生就会认为只要将自己的内容答好就可以了,俗不知礼仪才是面试环节当中的第一块敲门砖,因为当考生走进考场的第一时间,每
第5篇 2020国家公务员申论考试归纳概括题型分析答案(2020国家公务员申论考试归纳概括题型分析) 作者:admin
在2020年国家公务员申论考试中,归纳概括是最基础的题型,相对而言得分也不算什么难事。但往往同学在归纳概括能够找到要点之后,发现要点不仅找完,而且也是按照材料表述内容作答的,但就是无法拿高分甚至满分,最大的问题就是在条理上还不够清晰。一、条理清晰是归纳概括的基本要求众所周知,无论是在国考还是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