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平原示范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时间)
为满足平原示范区对人才的需求,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程》(豫人社〔2015〕第55号)等相关政策规定,平原示范区决定开展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内容概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45名事业编制人员。具体的招聘计划以及相关内容已详细列明在《平原示范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及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 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
4. 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如35周岁以下等。
5. 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且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对于全日制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应的大专、本科学历进行报考。
6. 报考教师岗位的,需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若报名时未取得,则需提供相关考试合格证明。
7. 对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其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效力。
8.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 涉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近五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舞弊等行为的人员。
4. 现役军人以及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针对拟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和省里有特殊规定限制的人员除外。
三、招聘流程及相关事宜
一)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已在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pysfq.xinxiang.gov.cn/)上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流程
1. 网上报名环节
报名时间:2023年6月9日9:00至6月11日17:00
报名方式:报考者需登录平原示范区官方网站,点击“2023年平原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在此系统中,报考者需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及所选岗位,随后上传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照片、(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教师岗位必备)、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必备)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个人照片需符合系统规定:照片需清晰、无变形,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背景颜色可为红底、蓝底或白底。照片格式需为JPG、GIF或PNG,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宽度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宽高比例约为1:1.3。照片大小控制在30kb以下,以便于准考证的制作。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及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者需确保所填写的信息(如毕业证、身份证等)真实一致,如信息不符或虚假填报,后果自负。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1791796
咨询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2. 资格初审环节
初审时间:自2023年6月9日9:00至6月12日17:00
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将按照“谁用人、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者所填信息及上传的附件进行初步审核及照片质量检查。审核不合格者,将通知其理由;照片质量不达标者,需重新上传照片;附件上传不全者,需补充完整。若审核不通过且报考者未按要求重新填报和上传附件,将视为报名无效。报考者可在规定的初审时间内登录平原示范区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关于平原示范区公开招聘的报名及注意事项
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后,报名者需于2023年6月9日至6月13日17:00前,登录至平原示范区官方网站(http://pysfq.xinxiang.gov.cn/)的“报名系统”,并按照河南省人民《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的规定,缴纳考务费用。每名考生需缴纳60元考务费(每科30元,共计两科),费用将用于支付考试的相关费用。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紧接着,关于打印准考证的事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在指定的时间范围内(2023年6月28日9:00至6月30日18:00),同样使用上述网站,以A4纸格式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及体检的重要凭证,笔试时间、地点均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关于报考的注意事项如下:
1. 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考。
2. 招聘岗位的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为准)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若比例不足,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可以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考生有重新选择其他岗位的机会,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9:00至12:00。不愿重新选报的考生,其已缴纳的考务费用将予以退还。
3. 对于那些专业短缺或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若经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调整开考比例。
4. 关于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信息,将及时在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pysfq.xinxiang.gov.cn/)上进行公告。
5. 考生在报名前应详细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保自己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若因不符合条件而进行了网上报名,其报考资格及考试成绩都将被视为无效,已缴纳的考务费用也不会被退回。请各位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考虑,一旦完成缴费即视为报名成功。若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已缴纳的考务费用同样不予退回,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6. 对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若要报名参加考试,可免除笔试考务费。符合免缴条件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2023年6月16日9:00至17:00)前往平原示范区组织人事局(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424办公室)办理免缴费手续。在办理时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贫困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证明原件等。逾期未办理免缴费手续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相关优惠。
考试部分:
首先是笔试环节的相关说明与要求……(后续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编写,包括笔试的具体要求、时间、地点等)。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7月1日(周六)。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场。
笔试内容为:综合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均为100分;教师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在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pysfq.xinxiang.gov.cn/)公布。
加分政策:从新乡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新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须在2023年6月16日9:00至17:00到平原示范区组织人事局(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424办公室)提交有关加分材料,逾期不再受理。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综合岗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政策加分;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教育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笔试结束后需妥善保管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及面试考试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与地点已在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pysfq.xinxiang.gov.cn/)上公布。考生需及时关注该网站的面试资格确认公告。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到达面试资格确认现场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未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也需保持通讯畅通,以确保在需要递补时能及时联系到。
(4)在面试资格确认过程中,若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或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材料不一致,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机会。
(5)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同样视为自动放弃。因主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将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将通过电话直接通知。从《面试通知单》发放后出现的空缺将不再递补。如降低面试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该岗位的招聘名额将递减直至取消。
(6)特殊情况将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和决定。
(7)综合岗位将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考察。教师岗位则将采取教学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安排将另行通知。
在面试过程中,如果因缺考人员导致该岗位无法形成竞争,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平均分,若无法形成平均分,则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考生的面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考试总成绩将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环节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的情况,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教育基础知识成绩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以上成绩均相同,则安排面试加时赛,按加时赛的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以及《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费用自理。
(五)考察环节
考察环节将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进行全面评估。具体考察内容和方式将另行通知。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细节和要求请根据招聘公告或相关规定进行核实。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以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为主,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招聘领导小组实施。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新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时间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做出解聘意见,到有关部门备案。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报考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因报考人员不及时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未按照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开具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在聘用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考务咨询电话:0373-7553179(教育岗);0373-7575206(综合岗)。
监督电话:0373-7553036。
咨询及监督反映时间(报名期间及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本公告由平原示范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平原示范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附件2: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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