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待遇)
根据《河南省教育科研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程》(豫人社招聘〔XXXX〕XX号)的要求,我院现公开向社会招募科研人才(硕士研究生)五名。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次招聘方案。
一、招聘单位概况
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教育管理与改革的研究工作。作为河南省教育厅直属机构,其承担着推进全省教育科学发展的重任。该机构致力于教育管理、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研究,为省教育厅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科学决策咨询。还负责开展教育教学理论与应用的研究,承担全国及本省的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推动我省教育科学研究的进步。该机构也进行教育教学实验,积累科研经验,推广科研成果,并积极参与、指导各级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其职能还包括规划、管理全省教育科学研究事业,承担地方教育史研究、教育志编修工作等。
二、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我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由各部室主任组成,全面负责招聘工作的进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主管副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纪检委员则全程参与监督。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的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详见附件《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XXXX年公开招聘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资格要求:
1. 申请人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教育科研事业,具备相关领域的科研及管理能力;
3. (其他条件根据实际情况添加或调整)。
一、招聘基本条件
1. 应聘者需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综合素质较高。
2. 仅限2019-2021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应聘。
3. 学历要求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并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获得同专业硕士学位证书。所学专业和所报考的专业必须一致。
4. 硕士研究生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岗位需求
应聘者需具备以下专业条件和综合素质:
1. 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行政管理能力。
2. 拥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
3. 具备优秀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不接受报名应聘的情况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流程
1. 公布招聘信息:本次招聘方案已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招聘信息同时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教育科研网等网站上发布,发布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7日。
2. 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聘人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招聘流程。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前往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88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28日至7月30日,每人仅限报考我院的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请务必牢记登录密码,应聘者可用此密码登录招聘系统查看个人相关信息。
特别提示:请应聘者及时关注我院网站以获取招聘工作的最新动态。如因未及时阅读相关信息而造成后果,责任自负。应聘者需按照我院要求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院办公室负责,我们将对资格进行全程审查,一旦发现不符合资格,将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如有任何疑问,请直接与我院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371)65900220、65900115。
考试环节包括笔试和面试。我院将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考试。
关于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涵盖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旨在测试应聘者是否具备岗位所需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及排名将在笔试结束后的一周内在我院网站上公布。若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不足1:3,将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量,并及时在我院网站公布。若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环节满分为100分,考察内容主要涉及教育科研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人选的确定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定。面试将采取实际操作、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估应聘者的科研水平、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归纳概括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等综合素质。若面试当天相关岗位人员缺考无法形成竞争,将取消该岗位招聘。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整个面试过程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成绩及排名将在河南教科研网站公布。
3.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组成。应聘考生的总成绩低于70分者将不被考虑聘用。
(四)关于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员名单将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体检工作将由我院负责组织实施,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等规定执行。若体检不合格,我院将视情况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将接受我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考察。对于存在违纪违规记录或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且考察不合格者不再递补。关于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我们将另行通知。
(五)关于拟聘人员公示
经过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将提交至院领导班子会议进行研究。经我院领导班子的会议研究,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上报至省教育厅,并经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上报拟聘用名单时,必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关于聘用
经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示且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将由我院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其工资待遇将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将有一年的试聘期,试聘期间将按照我院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将不予聘任。
(七)关于纪律与监督
联系热线:请拨打0371—65900115或65900220(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进行咨询。
若需监督或反馈,请致电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或拨打0371—6969039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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