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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诉讼法题集中突破

    作者:秦晨阳  来源:www.zxedu.cn  发布时间:2025-09-17 06:46:46

    民事诉讼法是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招警考试、三支一扶考试、选调生考试等公职考试中的法律常识的考查知识点之一,在本文归纳总结了民事诉讼法知识的考查要点供考生复习参考。
      一、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

      (一)民事诉讼的概念

      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二)民事诉讼的特点

      1.民事诉讼的主体是由法院、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检察院构成。其中,法院和当事人是基本的民事诉讼主体,缺少其中的任何一个都构不成民事诉讼;

      2.民事诉讼依靠国家强制力来解决民事纠纷;

      3.民事诉讼解决的争议是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4.民事诉讼的进行应依照严格的诉讼程序和诉讼制度。

      二、回避制度

      (一)回避制度的含义

      在民事诉讼法上,回避是指审判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如果与案件存在一定利害关系,即应退出案件审理的制度。

      回避制度设立的根本目的在于保证案件得到公正审理。

      (二)回避制度的适用人员

      回避制度适用于案件的审判人员以及其他代行某种审判职能的人员。具体来说,按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回避适用于下列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三)适用回避的条件

      1.审判人员或上述其他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审判人员或上述其他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

      3.审判人员或上述其他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公开审判制度

      (一)公开审判的含义

      公开审判是指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依法不应公开或可不予公开的案件外,都应公开进行。

      (二)公开审判制度的内容

      1.除依法不应公开或可不予公开的案件外,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都应向社会公开,包括审判过程的公开和审判结果的公开。

      2.审判不仅应当向当事人公开,而且应当向社会公众包括媒体公开。法院应当在开庭之前将案件的审理日期予以公告。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社会公众可以径行旁听,有关媒体可以自由报道和评判。

      3.对于不予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也应当将判决结果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

      4.法院应当在判决书中,将判决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公开。

      (三)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1.下列案件不得公开审理:

      (1)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

      (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3)法律另有规定不得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不得公开审理。

      2.下列案件,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不公开审理;当事人未申请不公开的,法院仍应公开审理:

      (1)离婚案件。

      (2)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仍应公开宣告判决。

      四、审判组织

      审判组织是指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组织机构,它是人民法院实现其审判职能的组织保障。

      (一)审判组织的形式

      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了两种审判组织形式,即独任制法庭和合议制法庭。所谓独任制,即由一名审判员代表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审判组织形式。所谓合议制,是由三名以上审判人员组成审判庭,集体代表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审判组织形式。

      (二)独任制法庭的适用范围

      1.适用案件范围。独任制法庭只适用于简单的民事案件和一般的非讼案件。

      2.适用法院范围。独任制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无论是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还是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均不得采取独任制法庭的审判组织形式。

      此外,独任制法庭的独任审判人员只能由人民法院的专职审判人员担任,陪审员不能担任审判人员。

      (三)合议制法庭的适用范围

      合议制法庭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一种基本的审判组织形式。除适用独任制法庭审理的案件外,民事案件都适用合议制法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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