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手机版| 职校网|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一级消防工程师|经济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导航
  • 各地招聘直达:
  • 当前位置:首页 > 题库 > 公考真题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资格考试(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

    作者:admin  来源:www.zxedu.cn  发布时间:2025-08-28 22:59:17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管理规定

    第33号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管理规定》已经2002年10月1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二○○二年十一月六日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以下简称报检员)的管理,规范报检员的报检行为,维护正常的报检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报检员是指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资格,在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注册,办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业务(以下简称报检业务)的人员。

    第三条 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报检员管理工作,检验检疫机构负责组织报检员资格考试、注册及日常管理、定期审核等工作。

    第四条 报检员在办理报检业务时,应当遵守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 报检员资格

    第五条 报检员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制定。

    第六条 参加报检员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高中或者中等专业学校以上学历;

    (四)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取得《报检员资格证》。2年内未从事报检业务的,《报检员资格证》自动失效。

    第三章 报检员注册

    第八条 获得《报检员资格证》的人员,方可申请报检员注册。

    第九条 报检员注册应当由在检验检疫机构登记并取得报检单位代码的企业向登记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报检员注册申请书;

    (二)拟任报检员所属企业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登记证书;

    (三)拟任报检员的《报检员资格证》;

    (四)检验检疫机构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十条 检验检疫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颁发《报检员证》。

    第十一条 《报检员证》是报检员办理报检业务的身份凭证,不得转借、涂改。

    未取得《报检员证》的,不得从事报检业务。

    第十二条 报检员调往当地其他企业从事报检业务的,应当持调入企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变更手续;调往异地企业从事报检业务的,应当向调出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注销手续,并持注销证明向调入企业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重新办理注册手续。经核准的,检验检疫机构予以换发新的《报检员证》。

    第十三条 代理报检单位的报检员不得同时兼任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代理报检单位的报检工作。

    自理报检单位的报检员不得同时兼任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自理单位的报检工作。

    第十四条 报检员遗失《报检员证》的,应当在7日内向发证检验检疫机构递交情况说明,并登报声明作废。对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疫机构予以补发。未补发《报检员证》前报检员不得办理报检业务。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检员所属企业应当收回其《报检员证》交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并以书面形式申请办理《报检员证》注销手续:

    (一)报检员不再从事报检业务的;

    (二)企业因故停止报检业务的;

    (三)企业解聘报检员的。

    因未办理《报检员证》注销手续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报检员所属企业承担。

    第四章 报检员职责

    第十六条 报检员依法代表所属企业办理报检业务。报检员应当并有权拒绝办理所属企业交办的单证不真实、手续不齐全的报检业务。

    第十七条 报检员应当对所属企业负责,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并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检验检疫的规定;

    (二)在办理报检业务时严格按照规定提供真实的数据和完整、有效的单证,准确、清晰地填制报检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有关费用;

    (三)参加检验检疫机构举办的有关报检业务的培训;

    (四)协助所属企业完整保存各种报检单证、票据、函电等资料;

    (五)承担其他与报检业务有关的工作。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对经其注册的报检员的业务培训、日常管理和定期审核工作。

    第十九条 检验检疫机构对报检员的管理实施差错登记制度。

    第二十条 《报检员证》的有效期为2年,期满之日前1个月,报检员应当向发证检验检疫机构提交审核申请书。

    第二十一条 检验检疫机构结合日常报检工作记录对报检员进行审核。

    经审核合格的,其《报检员证》有效期延长2年。

    经审核不合格的,报检员应当参加检验检疫机构组织的报检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其《报检员证》有效期延长2年。

    未申请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且未通过培训考试的,不予延长其《报检员证》有效期。

    第二十二条 报检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检验检疫机构暂停其3个月或者6个月报检资格:

    (一)不履行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情节严重的;

    (二)1年内出现3次以上报检差错行为,情节严重的;

    (三)转借或者涂改报检员证的。

    第二十三条 报检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取消其报检资格,吊销《报检员证》:

    (一)不如实报检,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提供虚假合同、发票、提单等单据的;

    (三)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涂改检验检疫通关证明、检验检疫证单、印章、标志、封识和质量认证标志的;

    (四)其他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规定,情节严重的。

    第二十四条 报检员在从事报检业务活动中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报检员资格证》和《报检员证》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印制。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相关文章:


      第1篇    考事业单位面试题(事业单位面试常考题型)    作者:admin

       由于大家的心理等原因,每年的面试考场上还是有很多让人哭笑不得的场面与回答,下面就为大家总结了十大囧事。看看备考中的你会不会也曾有过这样的囧境呢。十大囧事第十名:超女也考事业单位“各位评委好,我是1号选手!”面试考场上经常会出现这样的问好,而且大多数是女生这样说。初听只觉得别扭,但说不清别扭在哪,仔细一琢磨才发现,原来就别扭在这“评委”和


      第2篇    综合分析面试万能的开头(综合分析面试题开头结尾)    作者:admin

       从以往的公考面试可以看到,综合分析能力的测查要素一直都是面试中的重点考察,因此把握好综合分析这类题型的作答,对于想要取得面试高分的同学来说,至关重要。再加上目前面试已经进入了3.0时代,不像面试1.0时代和2.0时代,只需要外在得体、表达流畅、有一些内容即可,而目前的面试3.0时代要求不仅仅是外在得体、表达流畅,更


      第3篇    帮我普及一下玉米(玉米了解)    作者:admin

       公考常识3000问豪华升级版:公务员常识40000问3000问在手公考常识不再发愁!2016公务员考试行测技巧常识判断篇高分必备常识判断是每年多省公务员考试不可回避的专项,也是考生备考最难把握的,它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地理、时政等多方面。考生经常抱怨备考抓不住重


      第4篇    人文关怀申论作文(人文关怀新举措)    作者:admin

       [提出观点]人文关怀是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中亟待弥补的短板。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将带来全面、深刻而持久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人口结构深刻变化必然带来消费结构、产业结构、就业结构乃至社会、政治生态的变化。[权威论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


      第5篇    数字时代如何保护个人信息中心论点(数字时代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作者:admin

       在加强隐私保护成为共识的背景下,怎样处理好维护个人权益与合理使用信息的关系,成为信息社会必须直面的现实课题以保护个人权益和促进信息流通为准绳,找到信息利用和安全的平衡点,有助于数字经济的长远发展随着“互联网+”日渐融入生活,大数据、人工智

    免责:本网站所收集的资料来源于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更多]

    文章评论评论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条)
     职校网
     职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