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手机版| 职校网|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一级消防工程师|经济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导航
  • 各地招聘直达:
  •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事业单位新闻

    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后果(可撤销民事法律的行为)

    作者:admin  来源:www.zxedu.cn  发布时间:2025-08-28 22:43:56

    各位同学,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2017年10月生效的《民法总则》新修改的考点: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在新修改之前是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现在只能撤销不能变更,在事业单位考试中主要是考察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主要有哪些,所以接下来将对可撤销的行为进行讲解。

    1.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什么是重大误解?例如签合同过程中对合同的标的物的性质、价款、数量等有误解,以为铜戒指是金戒指进行买卖,把5000的家具误当作2000的来卖等等,这些都是属于误解行为,不是自己的真实想法,因为民法更加的讲究自愿,意思表示是真实的,故可以撤销该行为。

    2.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这个情形比较好理解,因为存在欺诈的行为使一方出于错误的认识而实行的行为,例如甲卖的花瓶是现代的仿品,但是欺骗买家乙说是清朝的花瓶收藏价值高,导致乙花了较高的价格购买了该花瓶,这是很典型的欺诈可撤销,但是今年修改新加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一方可以主张撤销,这是对于行为之外的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的情况进行的规定,例如甲乙买卖花瓶,这次是丙欺骗乙说是清朝的,那么乙可以撤销吗?只有当甲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况下乙才可以主张撤销,也就是说如果甲不知情,乙是不能撤销的,因为在整个的过程中甲是无辜的,咱们民法优先保护没有过错的相对方权利,所以更加的合理。

    3.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这种情形因为胁迫导致受胁迫方真实意思表达的限制比较大所以直接是可撤销的。例如在签合同的过程当中甲威胁乙说如果不签字我就砍死你,乙出于害怕签了合同,这也不是真实意思表示属于可撤销。

    4. 最后一个是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示公平的,可撤销。在修改前趁人之危和显示公平是分开的两种情形,但是趁人之危和显示公平非常难以区分,趁人之危之所以可撤销也就是因为合同不公平,例如甲掉到水里,乙说你给我一千万我就救你,这是非常典型的趁人之危,明显是不公平的赠与合同,故民法总论将两者放在一块,更加的合理。

    祝大家备考成功!

      相关文章:


      第1篇    古人对酒的雅称是什么(古代对于酒的称呼)    作者:admin

       公务员考试行测中的常识判断是考查考生平时知识积累的重要部分,这部分知识范围广泛包罗万象,要求上知天文下晓地理,考生不仅平时要多观察多积累,更要注意总结才能便于记忆。本文给大家带来“古人对酒的30种称呼”,一起来涨知识吧,建议收藏!1、杜康:“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曹操《短歌行》)相传酒是夏朝杜康(即少康)发明的,故以酿酒的祖师爷杜康之名作酒的代称。2、般若汤:“曲肱但作吉祥卧,浇舌惟无般若汤


      第2篇    疥疮是什么病因中医理论(中医 疥疮)    作者:admin

       一、疥疮的概述疥疮是一种由疥虫所引起的慢性接触性传染性皮肤病。其特征为手腕、指缝、下腹等处皮肤发生水疱及隧道,夜晚瘙痒剧烈。二、疥疮的病因多因机体蕴毒,日久生虫,兼受风湿蕴结,虫毒湿热相搏,结聚肌肤所致;或因与病人同卧、相互握手直接传染;或使用过患者用过而未经消毒的衣裤、被席、用具等间接传染。三、疥疮的症状本病多


      第3篇    国考法律常识2021(2020年国家新法律)    作者:admin

       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在即,考生辅导须循序渐进,制定有效的复习备考计划,再结合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教材进行复习时还需定期在新私学智能培训系统进行学习成果的测试,哪里不会补哪里,帮助考生快速提高考试分数。下面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将提供系列法律知识题供考生进行练习


      第4篇    王一丁简介(作家王一丁)    作者:admin

       当前很多考生的目标是07年国考,我就考生在复习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有考生问我,国考和地方性考试的主要区别在哪儿?除了在招考对象上有差别以外,在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上也有差别,中央的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按A、B类职位分别进行。A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B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


      第5篇    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是什么(保障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的途径是)    作者:admin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坚持好党的群众路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科学总结了我们党贯彻群众路线的历史经验,极大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论内涵,有力推动了贯彻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充分体现了人民是真正英雄的历史观、以人为本以

    免责:本网站所收集的资料来源于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更多]

    文章评论评论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条)
     职校网
     职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