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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常考点汇总(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常考点有哪些)

    作者:admin  来源:www.zxedu.cn  发布时间:2025-08-27 11:04:29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常考点》,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小试牛刀】派出所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对贾某罚款500元,贾某不服,和派出所的工作人员甲发生冲突,工作人员出于报复,将贾某拘留,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派出所无权对贾某进行拘留。

    B、贾某认为派出所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可以复议也可以诉讼。

    C、贾某如果选择复议的话只能选择县公安局。

    D、贾某去诉讼的话,被告是派出所。

    【答案】A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派出所是授权性行政主体,有权做警告和500元以下的罚款,所以派出所无权进行行政拘留,故A选项正确。而行政法调整“官”和“民”之间的关系,“官”可以通过行政行为来管“民”,“民”不服可以选择告“官”,告的方式有复议,也有诉讼,而且一般情况下也没有前后顺序的限制,可以复议以后再去诉讼,也可以直接选择诉讼,故本题B选项正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第十三条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第十四条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第十五条 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三)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四)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五)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

    【牛刀小试】居住在甲市甲区的贾某在国外游玩,回国给朋友带了化妆品,在过海关的时候被乙市乙区海关怀疑走私,于是扣留了贾某的化妆品,且把化妆品放在了丙区,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贾某不服既可以选择复议,也可以选择诉讼。

    B、贾某若选择复议时,乙市海关为复议机关。

    C、若贾某选择诉讼时,既可以选甲区法院,也可以选乙区法院,也可以选丙区法院。

    D、受案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ABD。解析:行政法调整“官”和“民”之间的关系,“官”可以通过行政行为来管“民”,“民”不服可以选择告“官”,告的方式有复议,也有诉讼,而且一般情况下也没有前后顺序的限制,可以复议以后再去诉讼,也可以直接选择诉讼,故A选项正确。《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故B选项正确。第十九条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C选项错误,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故D选项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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