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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确认操作?

    作者:关君耀  来源:www.zxedu.cn  发布时间:2025-08-28 10:08:08

    2021年新的纳税年度开始了,那么我们如何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确认操作呢?

    第一步、下载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打开

    第二步、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第三步、选择纳税年度

    第四步、进入填报确认,具体如图所示 

    那么知道了具体操作方式之后我们再来看看相应扣除标准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哦!

    (1)子女教育

    要点 具体内容
    子女类型 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
    扣除标准 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扣除范围 学前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
    学历教育(全日制)小学到博士 ①义务教育:小学+初中
    ②高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
    ③高等教育: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扣除办法 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①父母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②经父母约定,也可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境外教育留存录取通知书、留学凭证

    (2)继续教育

    要点 具体内容
    扣除标准 学历学位教育 每年4800(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提示】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职业教育 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一次性扣除3600元(定额扣除)
    扣除范围 学历学位教育 ①高中阶段教育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
    ②高等教育 大学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
    职业教育 ①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
    扣除办法 ①本科及以下,可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选择由本人扣除,但不得同时扣除
    ②本科以上,本人扣除
    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3)大病医疗

    要点 具体内容
    扣除标准 按照每年8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扣除范围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医保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当年)
    扣除办法 ①本人的:可选择本人或其配偶扣除
    ②未成年子女的: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③汇算清缴时扣除
    【提示】纳税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分别计算扣除
    扣除凭证 医疗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

    (4)住房贷款利息

    要点 具体内容
    扣除标准 偿还贷款期间,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
    扣除范围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扣除办法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提示】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可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提示】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5)住房租金

    要点 具体内容
    扣除标准 直辖市、省会(首府)、计划单列市 每月15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其他城市 每月11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的其他城市 每月800元
    扣除范围 ①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
    ②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租金支出
    ③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扣除人 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扣除凭证 房屋租赁合同

    (6)赡养老人

    要点 具体内容
    扣除标准 赡养一位及以上都按如下方法(2个以上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①独生子女: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
    ②非独生子女:一起分摊每月2000元,每人分摊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提示】夫妻双方可以分别扣除双方赡养老人的支出
    扣除范围 赡养60岁以上父母(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
    扣除办法(分摊方式) ①赡养人平均分摊
    ②赡养人约定分摊
    ③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提示】约定与指定均须签订书面协议
    【提示】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提示】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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