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手机版| 职校网|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一级消防工程师|经济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导航
  • 各地招聘直达:
  • 石家庄
  • 唐山
  • 秦皇岛
  • 邯郸
  • 邢台
  • 保定
  • 张家口
  • 承德
  • 沧州
  • 廊坊
  • 衡水
  • 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医药 > 执业药师

    【河北】关于做好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作者:班锐泓  来源:www.zxedu.cn  发布时间:2025-08-29 00:08:27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考试安排

    2020年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4、25日举行,考试地点分别设在各市。请各市按照我省的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辛集市、定州市不设报名点,报名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分别由石家庄、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该项考试报名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一)告知承诺适用对象。相关报考人员须通过告知承诺制报名参加考试。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到所属考区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二)告知承诺方式。告知和承诺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考人员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以下简称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三)失信管理

    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档案库存在合格成绩的应试人员(老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2.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三、严格资格审查

    凡符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要求、原制度过渡办法参照《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执行,详见附件3。各地需在报考须知中明确中专学历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符合的报考条件,选择“考全科(中专)”或“免二科(中专)”报考。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对报考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并加强全面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报考条件、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省、市两级考试机构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通过定向核查、随机抽查、考后复审、核实举报、数据比对等形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报名表等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尽可能方便报考人员。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凡有举报的,必须及时认真核实;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五、考试设置

    (一)当前设置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试题。

    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 (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原制度过渡办法

    1、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不包括免两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2、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34号文)要求的中专学历报考人员,相关专业与药学、中药学专业都执行过渡期政策: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7年,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34号文规定的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3、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其成绩从2019年开始,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其考试成绩有效期按照原34号文规定执行,其合格科目考试成绩仅在2018年度有效,不滚动至2019年。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符合原34号文中《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免考两科条件的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继续按免考两科申请报名参加考试,其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34号文规定执行,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在过渡期之后,中专学历不再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也就不能按免考两科的方式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六、报名流程

    (一)时间安排。报考人员可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或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http://www.hebpta.com.cn/hebpta/)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8月14日前完成注册,8月8-17日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20日17时30分。

    (二)考生注册。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报考人员须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各地在发布报考注意事项时,要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

    (三)注册在线核验通过人员报名。注册在线核验通过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须本人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四)注册在线无法核验人员报名。注册无法在线核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图片,须本人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各市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五)部分科目免试报名。

    各市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1、承诺符合“免两科”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同时上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图片。

    2、承诺符合“免两科(中专)”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同时上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图片和聘任材料图片。

    (六)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在线核验未通过的各级别报考人员,以及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须本人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于8月17、18日,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审核现场时需扫描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免费申请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自行打印1份,网址: https://www.chsi.com.cn/;

    2008年以后学位信息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免费申请本人学位认证报告(电子报告),下载自行打印1份,网址: http://www.cdgdc.edu.cn/cn/;

    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5、“免两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免两科(中专)”报考人员还须携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聘任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七)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准备支付宝用于缴费;各市要加强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 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8月20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 功”,即完成报名。

    (八)打印准考证。10月17-23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七、考试实施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和《河北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有关要求,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认真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和考点考务工作人员临考培训,细化考点考场防疫举措,严格防疫措施,切实加强考场一线管理、规范考场执纪,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应试人员应试时,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考点时需扫描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河北健康码”显示为“绿码”且体温正常(37.3℃及以下)方可参加笔试),全程佩戴口罩(入场照相时应摘下口罩),具体可参考《河北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http://www.hebpta.com.cn/hebpta/Item/2310.aspx);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为加强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作,打击高科技有组织作弊行为,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

    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要求,认真做好考点考务工作人员临考培训,切实加强考试现场管理、规范考场执纪,确保考试安全。

    八、收费标准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51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试费每人每科11元)。

    九、考试大纲

    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使用2020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请告知应试人员按照2020年版考试大纲要求,进行应试准备。

    十、社会监督

    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

    1、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报考条件

    附件1: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相关文章:


      第1篇    执业药师考哪几门课程?    作者:庄沛龙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中药学两个专业类别。药学类考试科目为: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四个科目,四个科目均为客观科目。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为: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四个科目,四个科目均为客观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主要考查药学类执业药师从事药品质量监管和药学服务工作所必备的专业知识,用于评价执业药师对药学各专业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识记、理解分析和应用能力这部分的知识内容是药学学科的


      第2篇    2022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如何复习?    作者:庄浩軒

       考过执业药师的伙伴应该都知道,执业药师四科当中,法规是相对比较简单的科目。因为法规比较好理解,而且只有四个选项。但是在考试的时候,往往有很多人会因为1~2分而不能过考试。究其原因大部份是因为法规字数太多,时间不够用,审题出错。所以今天小编在这里就系统的和大家聊一聊如何复习法规。(一)重点章节记心间,分数自然会上线其实考试并不是为了考倒大家,而是希望通过考试的方式,让大家熟练掌握药师在工作中会接触和使用到的各项法律规范。所以考试考得多的就是咱们平常用得多的,比如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特殊药品的管理、药品广


      第3篇    2022年执业药师《药学知识一》如何复习?    作者:庄浩霖

       2022执业药师考试已确定为11月5日和11月6日,比以往的考试推迟了大概两周的时间,尽管有所推迟但离考试时间还是很短的。万事开头难,要想拿证,首先要攻破的就是药学专业知识一,因此小编特此编写这篇备考攻略送给大家!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规划执业药师药学专业知识一的备考学习吧~一、2021试题分析想必大家都听过“知己知彼,百战不殆”,那对于我们而言,了解一门考试最好的途径就是——复盘试题。在试题中我们能够得出该门考试的考察重点,结合几年的试题能过明确考查知识点的


      第4篇    2022年执业药师《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如何复习?    作者:庄春艳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共有十七章,学习之前,我们要了解各个章节所占得分值比例,学习时才能抓住重点。针对考查分值比较高的章节,投入更多的精力去学习。一、考情分布“第二章药品调剂和药品管理”“第三章用药安全”“第五章常见病症的健康管理”“第六章呼吸系统常见疾病”“第七章心血管系统常见疾病”“第八章神经精神系统常见疾病”“第九章消化系统常见疾病”


      第5篇    2022年执业药师《药学知识二》如何复习?    作者:庄沂臻

       2022年执业药师备考已经开始啦,小编发现很多考生还是豪无头绪呢,大家其实不用急,只要每天坚持每天学习,制定好复习计划,达到分数线72分不是问题。下面就随小编一起看一看,如何进行合理有效的备考吧。一:制定学习计划给自己制定每天学习计划及学习内容,这样大家心里就会按着自己制定的计划,有条不紊的进行学习。那如何制定呢,大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有的同学可能存在一边工作一边备考,那这时,可用来学习的时间,相对于较少,但依旧要保证每天不低于3小时的学习。早晨醒来吃早饭的空隙,坚持背知识点。那相对时间充足的同学,每天要

    免责:本网站所收集的资料来源于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更多]

    文章评论评论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条)
     职校网
     职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