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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公文写作范文(公告有哪些写作要求)
从2020国考申论考试可以看出考试更加注重考查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对考生实际工作能力的检验,更贴近机关日常工作的实际,应用文考查的比重加大,这对于备考2020省考的考生具有一定指向性,考生要重点培养应用文写作能力,为了让考生对各类应用文写作有全面、深入了解,中公教育专家特对各类应用文写作进行详细说明,本文讲的是:公告。
一、公告的涵义和特点
【涵义】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特点】
1.发文权力的限制性
由于公告宣布的是重大事项和法定事项,发文的权力被限制在高层行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的范围之内。具体说,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行政领导机关,某些法定机关,如税务局、海关、铁路局、人民银行、检察院、法院等,有制发公告的权力。其他地方行政机关,一般不能发布公告。党团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不能发布公告。
2.题材的重大性
公告的题材,必须是能在国际国内产生一定影响的重要事项,或者依法必须向社会公布的法定事项。公告的内容庄重严肃,体现着国家权力部门的威严,既要能够将有关信息和政策公诸于众,又要考虑在国内国际可能产生的政治影响。一般性的决定、指示、通知的内容,都不能用公告的形式发布,因为它们很难具有全国和国际性的意义。
3.内容和传播方式的新闻性
公告还有一定的新闻性特点。所谓新闻,就是对新近发生的、群众关心的、应知而未知的事实的报道。公告的内容,都是新近的、群众应知而未知的事项,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新闻的特点。公告的发布形式也有新闻性特征,它一般不用红头文件的方式传播,而是在报刊上公开刊登。
二、公告的基本类型
1.重要事项的公告
凡是用来宣布有关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教育、人事、外交等方面需要告知全民的重要事项的,都属此类公告。常见的有国家重要领导岗位的变动,领导人的出访或其他重大活动,重要科技成果的公布,重要军事行动等等。
2.法定事项的公告
依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一些重要事情和主要环节必须以公告的方式向全民公布。
三、公告的写法
(一)标题和成文日期
1.公告的标题和发文字号
公告的标题有四种不同的构成形式。
一是公文标题的常规形式,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组成。如《广铁集团关于2月18、19日部分广深和谐号动车组加开的公告》。
二是省略事由的写法,由发文机关+文种组成。如《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对外经济贸易部公告》。这是公告比较常用的标题形式。
三是省略发文机关,由事由+文种组成。如《关于查询互联网购票电子支付等问题的公告》。这种标题形式比较少见,只出现在特定网站的上,以区分出事由。上述公告出现在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的网站上,所以不会出现歧义。
四是只标文种《公告》二字。
公告一般不用公文的常规发文字号,而是在标题下文正中标示“第×号”。有些公告可以没有发文字号。
2、公文的署名和成文日期
公告的署名和成文日期放在公告正文之后,右对齐。署名在上,日期在下。
(二)公告的正文
1.开头
开头主要用来写发布公告的缘由,包括根据、目的、意义等。但也有不写公告缘由,一开头就进入公告事项的。
2.主体
主体用来写公告事项。因每篇公告的内容不同,主体的写法因文而异。有时用贯通式写法,有时需要分条列出。总之,这部分要求条理清楚、用语准确、简明庄重。
3.结语
一般用“特此公告”的格式化用语作结。不过,这不是惟一的选择,有些公告的结尾专用一个自然段来写执行要求,也有的公告既不写执行要求,也不用“特此公告”的结语,事完文止,也不失为一种干净利落的收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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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省考申论应用文写作范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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