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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法条分析)
1. 概念和组成部分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
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下列要件:
(一)主要内容
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这里所说的二人以上,一般不是指任何人,而是指必须符合犯罪主体条件的自然人和单位。就自然人而言,是指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负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刑法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下,单位可以成为某些犯罪的主体。具体来说,共同犯罪的主体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两个以上自然人组成的共同犯罪;两个以上单位组成的共同犯罪;自然人和单位组成的共同犯罪。
(二)主观要件
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共同犯罪故意,是指所有同案犯通过意图的联系,认识到自己的共同犯罪行为将会产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决定参与共同犯罪,希望或者允许这种后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共同犯罪故意包括:双方当事人有共同的直接故意;双方具有共同的间接意图;一方有直接故意,另一方有间接故意。各共犯均具有同一犯罪或者数罪的故意。它只要求在刑法规定的故意范围内相同,而不要求故意的形式和具体内容完全相同。不包括过失共同犯罪和一方故意犯罪或者一方过失犯罪的案件。
(三)客观要求
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全体犯罪分子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犯罪分子为追求同一社会危害结果、完成同一犯罪而实施的相互关联、协同的犯罪行为。当有害结果发生时,他们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共同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可分为共同作为、共同不作为、作为与不作为并存三种情况;
共同犯罪行为的阶段分为三种情况:共同实施行为;共同制定该法案;准备行为和执行行为的结合;
具有分工的常见行为具体表现为:组织行为、煽动行为、实施行为和帮助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个体行为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辅相成,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2.常见犯罪形式的分类
共同犯罪形式是共同犯罪人的构成、结构、组合的总称。在刑法理论中,共同犯罪的形式通常根据四种不同的标准分为以下四类:
(一)按照法律规定是否能够任意成立,分为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简称任意共犯,是指刑法规定的一个人可以单独实施的犯罪。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即构成共同犯罪。
必要共同犯罪,简称必要共犯,是指犯罪分子依照刑法规定只能以两人以上的共同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我国刑法中,必要的共同犯罪有两种形式:一是集体共同犯罪;二是共同犯罪。另一种是群体共同犯罪。由于刑法直接规定了必要的共同犯罪,对犯罪分子的定罪量刑应当直接按照刑法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而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则不适用。不再适用。
(二)按照共同犯罪意图形成的时间,分为有前共谋的共同犯罪和无先后共谋的共同犯罪。
在先共谋犯罪,简称前共犯,是指共同犯罪人在犯罪前形成的共同犯罪意图。
无共谋的共同犯罪,称为共犯,是指共同犯罪人在犯罪时或者犯罪过程中形成犯罪故意。
(三)根据是否存在分工,将共犯分为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
简单共同犯罪,简称共同主犯(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直接实施刑法规定的特定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复杂共同犯罪,简称复杂共同犯罪,是指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犯罪分工的共同犯罪。
(四)按照是否有组织形式,将共犯分为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
一般共同犯罪,简称一般共犯,又称非团体共犯,是指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
特殊共同犯罪,简称特殊共犯,也称为有组织的共同犯罪,俗称犯罪集团。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犯罪集团是指由三人以上组成、共同实施犯罪的相对固定的犯罪组织。
三、共犯的分类与处罚
采用“不拘一格的分类法”,注重地位和作用,并适当考虑分工。
1、主犯: 1)组织、策划、指挥“犯罪集团”的要素,即有组织犯罪。 2)组织、策划、指挥“群体犯罪”的要素,即: 3)其他犯罪集团,在一般共同犯罪、实施犯罪或者教唆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一类。
主犯:执行犯、首要犯、教唆犯、组织犯。
头目: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头目不一定是罪魁祸首。
主犯、教唆犯、实施者、首要分子都必须属于“共犯”。
对主犯的处罚: (一)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其所犯罪行均依法处罚; (二)其他主犯因其参与、组织、指挥实施的一切犯罪行为,均依法处罚。
2、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包括次犯、共犯。
3、胁迫、从犯: 1)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犯罪行为; 2)行为人因受他人胁迫而参与犯罪。
4、教唆者: 1)客观上教唆犯罪行为; 2)主观上有教唆犯罪行为的意图(直接故意、间接故意)。
故意内容:明知他人没有犯罪决心,预见自己的教唆行为会使被教唆人产生犯罪决心,并希望或者沉溺于教唆行为的后果。
教唆犯可以是主犯、从犯、直接犯、间接犯。
5、处罚原则:按照“共同犯罪的作用”处罚。
6、教唆对象:无犯罪故意的人,或者有犯罪故意但未确定的人。只有通过行为才能构成教唆。
7、从重处罚:教唆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
八、间接主犯:教唆1)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2)精神病人犯罪。
九、教唆未遂:被教唆人没有教唆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0、被教唆人没有犯教唆罪,并且被教唆人拒绝教唆人的教唆。被教唆人当时接受了教唆人的教唆,但后来放弃犯罪或者尚未来得及实施犯罪。被教唆人当时接受了教唆人的教唆,但其所实施的犯罪并非其所实施的犯罪,其所实施的其他犯罪与所实施的犯罪不存在“重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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