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凤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020年凤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时间)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等相关法规及河南省、新乡市的相关政策,凤泉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内容
本次新乡市凤泉区计划招聘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5人。详细的招聘计划和相关内容参见《2020年凤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根据相关规定,2020届及之前尚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再考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需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资格与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 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如30周岁以下指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资格及技能。
6. 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7. 满足岗位其他特定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人员。
2.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 正在接受违法违纪调查处理的人员。
4. 在各类招聘考试中作弊或其他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特定人群及条件限制
以下人群或情况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
1. 当前正在服役的军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不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2.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应聘者。
3. 其他不符合聘用标准的情况。
四、招聘流程及相关事项说明
(一)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详细信息于2020年8月5日由凤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在凤泉区党政上公布,信息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流程
本次报名采取在线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 报名人员应选择一个岗位(专业)进行报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实际参加考试的身份一致。
2. 提交的个人信息应与本人的证件信息相符,包括、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等。任何信息的误差或虚假信息的填报,后果自负。
3. 在线报名流程: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个人照片。照片应为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格式为jpg。需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只有经过此工具处理的照片才会被识别通过。照片应能反映个人特征。
(2)报名资料被接收后,将生成一个报名序号,这是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完成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重要事项的依据,请妥善保存。
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即2020年8月17日8:00至8月21日18:00,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考试费用。根据相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符合免缴条件的人员外,每位报考者需按科目缴纳笔试考务费,两科共计6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完成缴费后,考生需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打印准考证的时间为2020年8月26日8:00至8月28日18:00,登录指定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使用A4纸打印。准考证将用于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及体检等环节,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关于岗位及人员调整,通过资格审查的拟聘用人员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若比例不足,将根据招聘单位意见调整或取消相应招聘岗位。受影响的考生可调整至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相关调整或取消的情况将通过官方网站进行公告。已缴费但岗位被取消且不愿或无法调整的考生,可按相关规定退还笔试考务费。
对于专业短缺或层次要求较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相关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对于农村贫困家庭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人员报名,可免交笔试考务费。免交费用的流程和所需提交的材料详见官方网站。
本次招聘全过程贯穿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情况,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成功聘用的员工需在本单位服务至少3年,包括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跨区域流动或调出。
考试相关事项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看(http://www.nhc.gov.cn)。考生进入考场要服从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本次笔试科目分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职业能力测验为公共科目,专业基础知识则按行业不同分为综合类、教师类两大类分别出题考试。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应试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潜能,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法律、管理、计算机应用、科技、历史等综合知识。
报考教师类岗位(含幼儿园教师)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考试,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笔试成绩等于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乘以50%加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乘以50%。
根据省委、省有关规定,从凤泉区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凤泉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总成绩加10分(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须在2020年8月20日上午8:00到12:00,下午15:00到18:00持身份证、毕业证、入伍、退役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凤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并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名单在凤泉区党政公示。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持续关注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未进入面试确认范围的应试人员,也须保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报考须知及招聘流程
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考生需准备一系列资格审查材料。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学位证、电子注册备案表(需从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有效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人事代理合同)等均为必备材料。对于正式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则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验通过后留存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留存原件)。考生还需打印并提交两份《2023年凤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根据笔试成绩,将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并进入面试。对于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将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若考生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主动放弃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产生的空缺,将按照同岗位(专业)笔试成绩进行递补。但面试通知单发放后出现的空缺将不再进行递补。如递补后仍无法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研究并提出是否核减或降低比例的意见,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适当调整面试比例。
在特殊情况下,凤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研究决定相关事宜。面试当天,未按照要求参加面试或逾期到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若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不足以形成竞争,仍将组织现有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成绩需达到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考生的平均分,或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综合类岗位的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教师类(含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面试则主要采取试讲方式,同样满分为100分。具体的面试工作将另行安排。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将在凤泉区党政上进行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将按照各岗位(专业)招聘人数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将通过争取或调剂名额的方式确定体检人员;如无法实现,则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名单及要求将在凤泉区党政上公布。体检标准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将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以上流程如有变动或特殊情况,由凤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并通知。(五)考察流程详解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将被列入考察对象名单。考察过程主要由用人单位负责执行,主要针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考察将采取审查档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同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再次复核,确保其符合招聘要求。
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将不会进行递补。而若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岗位,则将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与面试的应聘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详细规定
1. 经过综合成绩评定、体检及考察合格后,凤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将向区委、区进行汇报,并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有异议并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聘用资格,将不再进行递补。
2. 确定聘用人员后,用人单位需及时前往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正式的聘用合同。
3. 对于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的试用期将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将进行考核,合格者将按照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将提出解聘意见,并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被解聘的人员,将由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协助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4. 根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报考教师类岗位的应聘者,如在1年试用期内未能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 新聘用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包括试用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应明确注明最低服务年限。
四、组织领导与信息查询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由2020年凤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招聘各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入围名单及其他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凤泉区党政上进行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以免错过重要信息。对于未按照招聘公告及相关要求执行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温馨提示
近年来,社会上存在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之机进行诈骗活动。在此提醒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轻信非官方信息,以免上当受骗。如遇可疑情况,请及时与招聘工作组联系或举报。
六、其他须知事项
一、聘用人员需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手续,并开具相关证明。在新乡市凤泉区参保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二、如受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人事手续,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需经常登录凤泉区党政查看最新招聘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请确保联系电话畅通,无法联系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四、关于纪律要求
(一)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招聘过程中的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笔试、面试、聘用结果将予以公示。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需严格执行政策规定,遵守招聘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将追究责任。
(四)应聘人员需诚信报考,自觉遵守招聘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本公告由凤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 2020年凤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明细表
2. 2020年凤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凤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谨此公告,发布日期为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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