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手机版| 职校网|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一级消防工程师|经济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导航
  • 各地招聘直达:
  • 当前位置:首页 > 行测 > 行测天天练

    严厉打击恶意讨薪行为(严打恶意欠薪)

    作者:admin  来源:www.zxedu.cn  发布时间:2025-08-29 14:13:50

    【导读】

    各位考生是否准备好2016年事业单位申论备考呢?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各位考生提供2016申论热点《严肃查处恶意欠薪》,帮助考生丰富热点话题知识,剖析答题技巧。更多精彩内容尽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背景资料】

    近年来,每到年终岁尾,农民工讨薪问题总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2015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恶意欠薪案件,让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应得的报酬。

    【标准表述】

    我国约有2亿多的进城打工农民。长期以来,他们被贴上尴尬的“农民工”身份标签,在为城市建设、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被歧视、被轻视的现象也由来已久,欠薪,只是这一庞大群体在社会转型中遭遇种种不公的一个缩影。

    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无外乎以下三点:

    ,农民工尤其是建筑行业的农民工,流动性大且合同意识较弱,再加上建筑行业“干完工程结工资”的潜规则,一旦开发企业出现资金危机,很容易带来拖欠。

    第二,法规制度上对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惩治乏力,加上农民工群体本身弱势,促使一些开发商和建筑企业以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来缓解资金周转压力。当违法拖欠的成本远低于拖欠给企业带来的巨大利益时,促使一些建筑开发企业即便资金充足也不愿意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三,政策规定的落实不够,政府部门之间相互“踢皮球”甚至“不作为”现象,让农民工维权投诉无门。

    【具体措施】

    ,劳动、公安、法院等部门要主动作为、发挥作用,承担起相应的责任。特别是在解决“讨薪难”问题上,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不可替代。对于监管部门来说,除了要及时解决劳动者的讨薪维权诉求外,还应对容易发生欠薪问题的领域进行重点监管。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生过拖欠工资行为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发现恶意欠薪行为,要及时查处,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追加补偿金、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等手段,给予严厉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只有这样,恶意欠薪才会减少。

      相关文章:


      第1篇    申论乡村振兴人物(乡村振兴申论人物例子素材)    作者:admin

       【热点背景】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海南考察时强调,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关键靠人。让能人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乡村才能建设好。乡村振兴中的“人才”,他们有经验、懂管理、会经营,为农村的发展注入新活力。我国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心从脱贫攻坚转向了乡村振兴,乡村的发展方式从外生驱动型转向了内生发展型,这也为乡


      第2篇    民贵惟贤 所宝惟谷(民为贵出自)    作者:admin

       “珍珠为宝,粮食为金”,粮食安全关乎民生幸福,粮食安全关乎社会稳定,粮食安全关乎国家发展。追忆往昔,一部中华文明史就是一部与饥饿的斗争史。康熙元年,吴川大饥,二年,合肥饥;雍正元年通州饥,二年春,蒲台大饥;1959——1961年中国全国性饥荒……吃饭问题始终是国家的头等大事,也是撬动国之根本的因素。因此,我们必须牢牢坚守发展基本国策,将粮食安全掌握在自己手中。保障粮食安全


      第3篇    走进学生的内心(走进学生心里的心得体会)    作者:admin

       古人云:亲其道,信其师。良好和谐的师生关系,是走进学生心里的关键,能让教师“不战而屈人之兵”,提升教育教学效果。作为既教书又育人的教师来说,只有真诚,深沉的爱生情感,才可使教育获得成功的源泉所在,也是教


      第4篇    2019年四川公务员面试组织管理类题目答题技巧(2019年四川公务员面试组织管理类题目答题技巧解析)    作者:admin

       组织管理题型中的微观类题目越来越多,出现在四川公务员面试中也极有可能,它对考生的能力要求更高,从而使很多考生无所适从,不知如何找到题目所要求的作答点。这需要考生具备宏观类题目能力之外的另外一种能力,即挖掘和分


      第5篇    监护的设立名词解释(监护的设立方式有哪些)    作者:admin

       【导读】一、平和状态的监护人选任:(一)法定监护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当然监护人:父母。需注意:父母离婚,不影响法定监护关系,离婚后父母仍然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只是监护责任的轻重有所不同。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第一顺序: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兄、姐;第三顺序:其他愿意

    免责:本网站所收集的资料来源于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更多]

    文章评论评论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条)
     职校网
     职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