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互联网时代还有隐私吗(如今互联网时代)
- ·下一篇文章:事业单位面试结构化问题及答案(事业单位结构化面试六大题型答题技巧)
公务员面试题优化营商环境(公务员面试优化营商环境)
【热点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考察时指出:“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良好营商环境能够显著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效稳定投资者预期,广泛聚集经济资源要素,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是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重要抓手。
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也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前提。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政府是市场规则的制定者,也是市场公平的维护者,需要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优质公共服务。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营造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就要把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营造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促进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解放思想,着力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氛围,着力打造诚信文化、创新创业文化,营造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
【题目】
为给纳税人及企业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办税服务,进而优化营商环境,某市税务局准备开展一次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简化办税流程的“便企利民行动”,如果你是税务工作人员,领导让你进行活动开展前的调研,你如何进行?
【中公解读】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服务态度历来被群众诟病,开展此次“便企利民行动”,在办税流程上做“减法”,在办税服务上做“加法”,不仅能解决该问题,做好群众的“店小二”,还能大大减少办税人办税时间,减轻办税负担,让企业腾出更多的精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为进一步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再添新砖。为保障活动能够有序开展,我会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开展调研。
首先,通过电话或线上问卷的方式向积极配合纳税企业、不按时纳税企业、曾有不良反馈企业等重点企业进行调研,向他们了解当前办税流程是否便利,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如何,是否会使用无纸化自助办税设备,是否了解当前减费降税政策,工作人员没有主动进行政策解读,不按时纳税原因,工作人员是否有提醒纳税时间节点,以及他们的建议等。
其次,通过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向工作人员了解他们是否进行减费降税等相关政策的解读培训,培训的频率,效果如何验收,以及办税人员的反馈等。
再次,通过实地体验的方式,感受办税流程是否便利,查看办事大厅是否有工作人员进行办税引导,自主办税设备是否方便,及办税工作人员是否有微笑服务,耐心解答等。
最后,会把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在办税流程以及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如开展整治及培训活动,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服务,真正的实现便企利民,进而达到优化营商环境的效果。
以上是面试热点,面试热点问题的部分备考内容,事业单位面试栏目还为大家提供面试技巧、面试热点等相关内容。
相关文章:
第1篇 申论乡村振兴人物(乡村振兴申论人物例子素材) 作者:admin
【热点背景】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海南考察时强调,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关键靠人。让能人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乡村才能建设好。乡村振兴中的“人才”,他们有经验、懂管理、会经营,为农村的发展注入新活力。我国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心从脱贫攻坚转向了乡村振兴,乡村的发展方式从外生驱动型转向了内生发展型,这也为乡
第2篇 民贵惟贤 所宝惟谷(民为贵出自) 作者:admin
“珍珠为宝,粮食为金”,粮食安全关乎民生幸福,粮食安全关乎社会稳定,粮食安全关乎国家发展。追忆往昔,一部中华文明史就是一部与饥饿的斗争史。康熙元年,吴川大饥,二年,合肥饥;雍正元年通州饥,二年春,蒲台大饥;1959——1961年中国全国性饥荒……吃饭问题始终是国家的头等大事,也是撬动国之根本的因素。因此,我们必须牢牢坚守发展基本国策,将粮食安全掌握在自己手中。保障粮食安全
第3篇 走进学生的内心(走进学生心里的心得体会) 作者:admin
古人云:亲其道,信其师。良好和谐的师生关系,是走进学生心里的关键,能让教师“不战而屈人之兵”,提升教育教学效果。作为既教书又育人的教师来说,只有真诚,深沉的爱生情感,才可使教育获得成功的源泉所在,也是教
第4篇 2019年四川公务员面试组织管理类题目答题技巧(2019年四川公务员面试组织管理类题目答题技巧解析) 作者:admin
组织管理题型中的微观类题目越来越多,出现在四川公务员面试中也极有可能,它对考生的能力要求更高,从而使很多考生无所适从,不知如何找到题目所要求的作答点。这需要考生具备宏观类题目能力之外的另外一种能力,即挖掘和分
第5篇 监护的设立名词解释(监护的设立方式有哪些) 作者:admin
【导读】一、平和状态的监护人选任:(一)法定监护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当然监护人:父母。需注意:父母离婚,不影响法定监护关系,离婚后父母仍然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只是监护责任的轻重有所不同。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第一顺序: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兄、姐;第三顺序:其他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