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手机版| 职校网|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一级消防工程师|经济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导航
  • 各地招聘直达:
  • 当前位置:首页 > 行测 > 行测天天练

    债法无因管理(债权的无因管理)

    作者:admin  来源:www.zxedu.cn  发布时间:2025-08-28 01:40:35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债发生的原因之无因管理你真的了解了么?》,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债的发生原因在公基测试中是一个比较重要考点,而其中无因管理又算是比较常见的一个。本来民法就是和我们生活当中最为贴近的一部法,故其当中的制度都是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无因管理也不例外,生活当中我们或多或少都有过无因管理的行为。简单来说,无因管理可以看成是“多管闲事”,不过无因管理却是好意的,典型的如见义勇为等。那么,下面我就来详细的介绍一下无因管理制度。

    首先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了他人利益着想,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从概念当中我们可以看出,无因管理是有三个构成要件的,那么这块的考点主要在于首先要能够从题干当中判断出无因管理,继而联想到无因管理的法律后果,即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或者所遭受到的损失,那么,如何去判定呢,下面我带大家来看一下。

    一、无法定或约定义务

    这是无因管理的前提,既然是“无因”那么就不能有法律规定的或者合同约定的义务,否则岂不是变为“有因”了,也就无所谓无因管理了,比如像父母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监护等法定义务是满足不了无因管理的首要要件的。

    二、为他人利益着想

    这里的为他人利益着想更多的强调的是管理人主观上的一种想法,可视为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这里的利益包括两重含义,既包括通过管理行为使自己获得一定利益也包括通过管理行为使自己避免一定的损失。

    三、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

    这是无因管理的客观要件,即要具备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当然,这里的他人指的是特定的人,比如说某知名公司以天下为己任去沙漠中种树防霾,虽然是做好事,但无法构成无因管理,因为这里是不特定的人,也无法产生债权债务关系。

    四、几种无因管理的特殊情形

    第一种,既为了自己利益也为了他人。比如说邻居不在且房屋老旧,害怕台风将邻居家的房屋刮到砸到自家房屋,因此对其加固或者用木材支撑,结果房屋仍然被刮倒了,此时仍构成无因管理之债,邻居是应当支出管理所花费的必要费用;再比如说邻居家着火了,害怕火烧到自己家里而去灭火,仍是构成无因管理的,因管理所遭受损失也可以向邻居主张给付的。

    第二种,为他人谋利但未遂。比如邻居家里着火了,去救火,但是火势过大未扑灭仍将邻居家的房子烧没了,此时仍构成无因管理,若是在此次救火当中自己遭受损失的话也是有权要求邻居偿还的。

    第三种,违背他人明示或者可推知的意思表示。比如邻居家的房子明明就要拆迁了,但是我自作主张觉得是危房给其加固了,此时是违背了他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表示,构不成无因管理,所以也无法向邻居主张管理所付出的加固费用。

    第四种,做的是他人的事务。比如,错把自己的事当成他人的做了,或者错把他人的事情当成自己的做了,明明是自己的田地,却误以为是他人的而在田地周围围上栅栏防动物侵袭,或者明明就是他人的田地,但是误以为是自己的而围上栅栏,这两种情形都是无法构成无因管理的,也即没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故而无法主张无因管理之债。

    【题再现】甲正在市场卖苹果,其父生病急忙离去,邻摊菜贩乙见状遂自作主张代为叫卖,以比甲原每斤5元高出2元的价格卖出苹果200斤,并将多卖的400元收入自己囊中,后乙因急事回家将余下的100斤苹果以每斤3元卖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B.乙收取多卖400元构成不当得利

    C.乙低价销售100斤苹果构成不当管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D.乙可以要求甲支付一定报酬

    【答案】 ABC。解析:这道题重点综合考察了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以及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因此,乙是构成无因管理的,而我们说无因管理是不可以索要报酬的,故而A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在无因管理当中,管理人因管理事务所收取的金钱、物品及其孳息这些应当返还本人,此处,乙将多卖的400元据为己有,是构成不当得利的应返还给甲,因此,B选项正确。在无因管理中,虽然我们说管理人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但明确管理人在管理过程中是不得违背本人明示或者可推知的意思表示的,也就是说管理人也是要承担一定的义务责任的,管的好可以,管的差就要看情况是不是构成不当管理了,而不当管理是要对本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这里乙因为急事回家而将苹果贱卖显然构成了不当管理,应当向甲承担赔偿责任,C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C。

      相关文章:


      第1篇    申论乡村振兴人物(乡村振兴申论人物例子素材)    作者:admin

       【热点背景】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海南考察时强调,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关键靠人。让能人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乡村才能建设好。乡村振兴中的“人才”,他们有经验、懂管理、会经营,为农村的发展注入新活力。我国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心从脱贫攻坚转向了乡村振兴,乡村的发展方式从外生驱动型转向了内生发展型,这也为乡


      第2篇    民贵惟贤 所宝惟谷(民为贵出自)    作者:admin

       “珍珠为宝,粮食为金”,粮食安全关乎民生幸福,粮食安全关乎社会稳定,粮食安全关乎国家发展。追忆往昔,一部中华文明史就是一部与饥饿的斗争史。康熙元年,吴川大饥,二年,合肥饥;雍正元年通州饥,二年春,蒲台大饥;1959——1961年中国全国性饥荒……吃饭问题始终是国家的头等大事,也是撬动国之根本的因素。因此,我们必须牢牢坚守发展基本国策,将粮食安全掌握在自己手中。保障粮食安全


      第3篇    走进学生的内心(走进学生心里的心得体会)    作者:admin

       古人云:亲其道,信其师。良好和谐的师生关系,是走进学生心里的关键,能让教师“不战而屈人之兵”,提升教育教学效果。作为既教书又育人的教师来说,只有真诚,深沉的爱生情感,才可使教育获得成功的源泉所在,也是教


      第4篇    2019年四川公务员面试组织管理类题目答题技巧(2019年四川公务员面试组织管理类题目答题技巧解析)    作者:admin

       组织管理题型中的微观类题目越来越多,出现在四川公务员面试中也极有可能,它对考生的能力要求更高,从而使很多考生无所适从,不知如何找到题目所要求的作答点。这需要考生具备宏观类题目能力之外的另外一种能力,即挖掘和分


      第5篇    监护的设立名词解释(监护的设立方式有哪些)    作者:admin

       【导读】一、平和状态的监护人选任:(一)法定监护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当然监护人:父母。需注意:父母离婚,不影响法定监护关系,离婚后父母仍然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只是监护责任的轻重有所不同。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第一顺序: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兄、姐;第三顺序:其他愿意

    免责:本网站所收集的资料来源于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更多]

    文章评论评论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条)
     职校网
     职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