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手机版| 职校网|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一级消防工程师|经济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导航
  • 各地招聘直达:
  • 当前位置:首页 > 行测 > 行测天天练

    慈善事业的发展说明了什么(慈善的方向)

    作者:admin  来源:www.zxedu.cn  发布时间:2025-08-29 03:02:19

    【热点事件】

    2015年10月,广东肇庆学院大二女生沈霞妹在微信朋友圈筹款救病父,三天筹到近百万。12月3日凌晨3点半,沈霞妹父亲不幸去世。随后,霞妹承诺将剩余的48 .6万余元善款捐出。12月16日下午,沈霞妹公布善款来源和捐款去向,并现场签订相关捐赠协议。

    【热点题目预测】

    近日,广东肇庆学院大二女生沈霞妹在父亲去世后,将为父治病筹集来的善款剩余的48.6万余元全部捐出,并公布了善款的来源和捐款去向。对于沈霞妹的这一做法,你怎么看?

    【答题提示】

    1.沈霞妹的这一做法,是一种爱的传递,其公布善款的来源和捐款去向,是对公众善意最直接的回报,而对于剩余善款的捐出,是一种对社会感恩的真诚表达,亦是一种爱心的延续,而社会的广泛褒扬,也让我们看到了,慈善的发展在于传递。

    2.在这个充满爱和善的社会,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从来都不缺现实的佐证。广东肇庆女大学生沈霞妹“众筹救父”,筹集到了百万元善款,为其挽救父亲获得了资金上的支持。不幸的是,其父最终逝世。但悲痛之余,沈霞妹没有贪占公众的爱心,没有奢享慈善资源,而是将大家的这份爱心延续,去帮助更多需要受助的人。沈霞妹的这一举动,是与爱心和慈善的一种良性互动,她发起的这次“众筹救父”行动,始于众筹,终于慈善,在接受爱心援助的同时,也用爱心传递的方式,向爱心人士表达着特殊的感恩之情。

    3.其实,沈霞妹的这一行为,在很多受助人当中,并不鲜见。维族女孩热木,在肿瘤切除,病情稳定后,将剩余的53000元钱善款捐给学校,并成立一个大病救助基金。宁波公交司机为救儿子,筹集善款25万余元,儿子病逝,将剩余3万元余款继续捐出。遭遇车祸的长流中学高三学生肖中斌之父,在儿子苏醒后,郑重承诺,会将爱心捐款全部用于儿子的治疗康复费用,余下的捐款也会通过合适的渠道捐给有困难同样需要帮助的群体。这些爱心传递的背后,让我们看到了,慈善的发展在于传递,爱心的力量因传递变得更广更美。

    4.其实,对爱心和慈善最好的感恩方式,就是反哺爱心和慈善。受助对象将“过剩的爱心”捐献出去,去救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这样的方式,会让更多的人感受到慈善“回流”的温暖力量,让慈善有了更深层次的内涵。

      相关文章:


      第1篇    申论乡村振兴人物(乡村振兴申论人物例子素材)    作者:admin

       【热点背景】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海南考察时强调,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关键靠人。让能人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乡村才能建设好。乡村振兴中的“人才”,他们有经验、懂管理、会经营,为农村的发展注入新活力。我国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心从脱贫攻坚转向了乡村振兴,乡村的发展方式从外生驱动型转向了内生发展型,这也为乡


      第2篇    民贵惟贤 所宝惟谷(民为贵出自)    作者:admin

       “珍珠为宝,粮食为金”,粮食安全关乎民生幸福,粮食安全关乎社会稳定,粮食安全关乎国家发展。追忆往昔,一部中华文明史就是一部与饥饿的斗争史。康熙元年,吴川大饥,二年,合肥饥;雍正元年通州饥,二年春,蒲台大饥;1959——1961年中国全国性饥荒……吃饭问题始终是国家的头等大事,也是撬动国之根本的因素。因此,我们必须牢牢坚守发展基本国策,将粮食安全掌握在自己手中。保障粮食安全


      第3篇    走进学生的内心(走进学生心里的心得体会)    作者:admin

       古人云:亲其道,信其师。良好和谐的师生关系,是走进学生心里的关键,能让教师“不战而屈人之兵”,提升教育教学效果。作为既教书又育人的教师来说,只有真诚,深沉的爱生情感,才可使教育获得成功的源泉所在,也是教


      第4篇    2019年四川公务员面试组织管理类题目答题技巧(2019年四川公务员面试组织管理类题目答题技巧解析)    作者:admin

       组织管理题型中的微观类题目越来越多,出现在四川公务员面试中也极有可能,它对考生的能力要求更高,从而使很多考生无所适从,不知如何找到题目所要求的作答点。这需要考生具备宏观类题目能力之外的另外一种能力,即挖掘和分


      第5篇    监护的设立名词解释(监护的设立方式有哪些)    作者:admin

       【导读】一、平和状态的监护人选任:(一)法定监护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当然监护人:父母。需注意:父母离婚,不影响法定监护关系,离婚后父母仍然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只是监护责任的轻重有所不同。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第一顺序: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兄、姐;第三顺序:其他愿意

    免责:本网站所收集的资料来源于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更多]

    文章评论评论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条)
     职校网
     职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