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手机版| 职校网|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一级消防工程师|经济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导航
  • 各地招聘直达:
  • 当前位置:首页 > 行测 > 行测天天练

    如何写好申论分论点(申论作文如何写分论点)

    作者:admin  来源:www.zxedu.cn  发布时间:2025-08-26 17:07:43

    公务员考试的申论写作部分,其论证是关键点。对于参加2016年各省公务员考试的考生来说,如果能够把握好分论点,就能够让文章更加充实。为了能够帮助考生实现提升,公务员考试网特意为大家介绍3种分论点示例写作方法,希望能对参加2016年公务员考试的考生有一定的帮助。

    一、并列式分论点:

    1.国企改革主题:

    国有企业改革,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国有企业改革,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

    国有企业改革,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

    国企改革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

    国企改革要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

    国企改革要坚持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2.户籍制度改革主题

    户籍制度改革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根本要求。

    户籍制度改革是实现市场经济发展应有之义。

    户籍制度改革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关键环节。

    户籍制度改革是改善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

    二、对比型分论点:

    3.诚信道德建设主题

    诚信道德缺失影响社会秩序与风气。

    最美现象构筑社会道德的美丽风景。

    4.勤俭节约主题

    铺张浪费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勤俭节约净化官场生态引领社会新风尚。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铺张浪费是一切腐败现象的病根。

    三、递进式分论点

    5.社会公平主题

    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社会公正问题凸显。

    公平的竞争机制被打破,社会活力难以保持。

    筑人人平等的机会门槛,释放人才创造活力。

    6.收入分配体制主题

    政策不合理,加剧社会不公,拉大收入差距。

    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导致阶层对立社会冲突。

    是维护社会公平和谐稳定的举措。

    搞好第三次分配促进收入分配公平。

    7.食品安全主题

    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状况总体稳定向好。

    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缺乏信心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的任务艰巨。

    以社会共治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相关文章:


      第1篇    申论乡村振兴人物(乡村振兴申论人物例子素材)    作者:admin

       【热点背景】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海南考察时强调,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关键靠人。让能人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乡村才能建设好。乡村振兴中的“人才”,他们有经验、懂管理、会经营,为农村的发展注入新活力。我国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心从脱贫攻坚转向了乡村振兴,乡村的发展方式从外生驱动型转向了内生发展型,这也为乡


      第2篇    民贵惟贤 所宝惟谷(民为贵出自)    作者:admin

       “珍珠为宝,粮食为金”,粮食安全关乎民生幸福,粮食安全关乎社会稳定,粮食安全关乎国家发展。追忆往昔,一部中华文明史就是一部与饥饿的斗争史。康熙元年,吴川大饥,二年,合肥饥;雍正元年通州饥,二年春,蒲台大饥;1959——1961年中国全国性饥荒……吃饭问题始终是国家的头等大事,也是撬动国之根本的因素。因此,我们必须牢牢坚守发展基本国策,将粮食安全掌握在自己手中。保障粮食安全


      第3篇    走进学生的内心(走进学生心里的心得体会)    作者:admin

       古人云:亲其道,信其师。良好和谐的师生关系,是走进学生心里的关键,能让教师“不战而屈人之兵”,提升教育教学效果。作为既教书又育人的教师来说,只有真诚,深沉的爱生情感,才可使教育获得成功的源泉所在,也是教


      第4篇    2019年四川公务员面试组织管理类题目答题技巧(2019年四川公务员面试组织管理类题目答题技巧解析)    作者:admin

       组织管理题型中的微观类题目越来越多,出现在四川公务员面试中也极有可能,它对考生的能力要求更高,从而使很多考生无所适从,不知如何找到题目所要求的作答点。这需要考生具备宏观类题目能力之外的另外一种能力,即挖掘和分


      第5篇    监护的设立名词解释(监护的设立方式有哪些)    作者:admin

       【导读】一、平和状态的监护人选任:(一)法定监护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当然监护人:父母。需注意:父母离婚,不影响法定监护关系,离婚后父母仍然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只是监护责任的轻重有所不同。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第一顺序: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兄、姐;第三顺序:其他愿意

    免责:本网站所收集的资料来源于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更多]

    文章评论评论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条)
     职校网
     职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