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婚姻家庭 要点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及司法解释)
【导读】
在以往的事业单位考试中,民法作为与普通人最接近最常用的法律内容,经常以案例题的方式结合考察学员对民法基础知识的了解。而对于公共基础法律这一学科,面对经常进行法律修改的一些变化,在事业单位的考试内容中总会结合新法以及一些现行有效的法律去进行考察。因此在法律中每一年较大的变动总会成为新一年的考察重点。在本年度即将发生的一次重大的法律变动即为《民法典》的即将来临。
众所周知,民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在我国一直以来是调整同一类法律关系的统称而非一部完整全面的法典。进而不可避免的在民法部门中不同的法律之间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冲突或者是差距。而《民法典》的编纂能大大统一民法部门中的不协调问题,同时对于以前的不符合现当下国家发展步伐的规定加以修正,标志着我国的民事法律关系的确认标准以及方式方法会得到更大的提升。而婚姻法作为民事关系当中的重点,其修改的内容极其容易产生考点,因此,虽然《民法典》尚未正式通过和使用,但是根据草案的探讨,可以提前为我们的学习打好基础。
本次修改,对婚姻法的变动诸多。例如:1、取消明文规定的计划生育的制度。(可以结合当下的全面放开二孩政策进行记忆);2、增设了家风等婚姻家庭观念相关原则性规定。(结合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与家风建设政策转变为法律规定学习);3、增设了收养相关的原则性条款(婚姻家庭编将收养相关规定涵盖进来了)以及亲属法中关于亲属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划分了亲属的范围和收养的条件;4、去掉了晚婚晚育的规定。(人口结构老龄化,新增人口在减少,国家已经不鼓励晚婚晚育了);5、禁止结婚的情形中去掉了患有医学生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此为考试中与旧理论重点不同之处,医学也在发展,对于所谓的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没办法完全列举。而且也不应该将此作为禁止的情况);6、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等等。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本次的修改内容比较重大切与之前的理论体系有比较多的不同之处,修改内容的增加也也意味着学员在学习的过程中要尤其区分新旧差异,在《民法典》正式通过之后能运筹帷幄,把学习进度走在对手的前面。
相关文章:
第1篇 申论乡村振兴人物(乡村振兴申论人物例子素材) 作者:admin
【热点背景】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海南考察时强调,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关键靠人。让能人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乡村才能建设好。乡村振兴中的“人才”,他们有经验、懂管理、会经营,为农村的发展注入新活力。我国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心从脱贫攻坚转向了乡村振兴,乡村的发展方式从外生驱动型转向了内生发展型,这也为乡
第2篇 民贵惟贤 所宝惟谷(民为贵出自) 作者:admin
“珍珠为宝,粮食为金”,粮食安全关乎民生幸福,粮食安全关乎社会稳定,粮食安全关乎国家发展。追忆往昔,一部中华文明史就是一部与饥饿的斗争史。康熙元年,吴川大饥,二年,合肥饥;雍正元年通州饥,二年春,蒲台大饥;1959——1961年中国全国性饥荒……吃饭问题始终是国家的头等大事,也是撬动国之根本的因素。因此,我们必须牢牢坚守发展基本国策,将粮食安全掌握在自己手中。保障粮食安全
第3篇 走进学生的内心(走进学生心里的心得体会) 作者:admin
古人云:亲其道,信其师。良好和谐的师生关系,是走进学生心里的关键,能让教师“不战而屈人之兵”,提升教育教学效果。作为既教书又育人的教师来说,只有真诚,深沉的爱生情感,才可使教育获得成功的源泉所在,也是教
第4篇 2019年四川公务员面试组织管理类题目答题技巧(2019年四川公务员面试组织管理类题目答题技巧解析) 作者:admin
组织管理题型中的微观类题目越来越多,出现在四川公务员面试中也极有可能,它对考生的能力要求更高,从而使很多考生无所适从,不知如何找到题目所要求的作答点。这需要考生具备宏观类题目能力之外的另外一种能力,即挖掘和分
第5篇 监护的设立名词解释(监护的设立方式有哪些) 作者:admin
【导读】一、平和状态的监护人选任:(一)法定监护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当然监护人:父母。需注意:父母离婚,不影响法定监护关系,离婚后父母仍然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只是监护责任的轻重有所不同。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第一顺序: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兄、姐;第三顺序:其他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