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手机版| 职校网|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一级消防工程师|经济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导航
  • 各地招聘直达:
  • 当前位置:首页 > 题库 > 面试真题

    反家庭暴力法知识测试(反家庭暴力法相关知识专题答题)

    作者:admin  来源:www.zxedu.cn  发布时间:2025-08-30 03:18:52

    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反家庭暴力法》考点预测》,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5年12月27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这是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该法共6章38条,已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其亮点即考点如下:

    一、精神侵害是家暴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家庭暴力就是丈夫打老婆。事实上,妇女、老人、小孩、残疾人等都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在暴力形式上,尽管身体侵害仍是家庭暴力的主流,但辱骂、恐吓、威胁等精神暴力的严重性也越来越凸显。对此,《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此条将家庭暴力的范围扩展到精神暴力,更有利于全面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的发生。

    另外,在现实生活中,未婚同居的现象较为常见,也有许多“离婚不离家”的现象。为保护这部分人的权益,《反家庭暴力法》在附则中特别指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这样规定,可以在更大的范围内,保护弱者的权益。

    二、监护人失职应担责

    媒体曾报道浙江一母亲将4岁儿子烧伤致死,江苏南京一吸毒女活活饿死2名女儿……近年来,多起触目惊心的家暴案件接连发生,引发了全社会对监护人资格问题的强烈关注。加大对失职监护人的司法干预力度,已成为社会共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等法律都有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条款,但都表述较为笼统。司法实践中也很少有剥夺监护人资格的案例。《家庭暴力法》法首次明确了暴力侵害的特征,让法律的可操作性大大增强。

    《反家庭暴力法》第21规定,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委会、村委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而且,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抚养、扶养费用,以防出现失职监护人借口被撤销监护资格,推卸抚养责任的现象。

    三、单位发现家暴不报告要担责

    家庭暴力具有隐秘性。在现实中,许多家暴持续时间长,知情人却很少,直到发生严重后果才被曝光。“民不举,官不究”是我国当前反家暴工作的一大障碍。对此,《反家庭暴力法》第14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委会、村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若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家暴或疑似遭受家暴,须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要对报案人的信息保密。

    此条规定学校、医院、医疗机构、居委会等容易发现家暴线索的机构有家暴强制报告义务,并鼓励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介入家暴事务。法律借此释放了一个明确信号,即家暴不是家务事,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四、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反家庭暴力法》的一大利器,是设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反家庭暴力法》第4章规定,当事人若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即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令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措施。如果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因为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亲自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居委会等机构可以代为申请。《反家庭暴力法》特别提出,申请人的相关近亲属,也被纳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保护范围。

    人身安全保护令将反家暴工作从事后惩治变为了事前预防。

    五、从预防到救助的全方位保护体系

    《反家庭暴力法》对反家暴工作的主管机构、社会责任、预防教育、司法处置以及救助措施等方面作出了“一揽子”规定。在家暴预防方面,要求工会、共青团、妇联、幼儿园、学校等组织和机构要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开展反家暴教育,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要开展反家暴宣传,居委会、村委会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要配合协助;在救助措施方面,县级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需为家暴受害人提供临时庇护所及临时生活帮助,法律援助机构需提供法律援助,法院也要相应减免诉讼费用。

    以上就是对《反家庭暴力法》的亮点分析。新法中的亮点,就是出题点。各位考生要在备考时对此高度重视。我们后续还会对今年新修订的法进行系列分析,并逐一列出其亮点、考点,敬请关注。

    被撤销监护资格的加害人,( )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A.可以 B.部分 C.适当 D.应当

    正确答案是D项。解析:《反家庭暴力法》第21条第二款规定,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关于家庭暴力的预防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

    B.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诊断记录

    C.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

    D.村委会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

    正确答案为D项。解析:《反家庭暴力法》第8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由此可知,像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家庭暴力的预防工作中起到配合的作用,而不是主体作用。

      相关文章:


      第1篇    学会分类分步教案(学会分类分步教学反思)    作者:admin

       说到行测排列组合问题,其本质上还是计数问题。一些简单题目可以通过枚举法进行计数,但是遇到稍微复杂的题目同学们就会感到束手无策,复习过程中总有种吃力不讨好的感觉。但其实想攻破排列组合并不难,关键在于理解分类分步的含义,并且能够在题目中正确运用。下面就让中公教育带


      第2篇    市场体系是什么(市场体系的基本内容)    作者:admin

       本篇内容中公事业单位(提供经济知识-市场体系-市场体系概述。(一)市场体系的概念市场有各种各样的类型,各类市场及市场要素的总和构成有机的整体。市场体系是由多个相互关联的市场组织组成的有机整体,是包括从消费资料到生产资料的一切要素以及各种服务在内的完整体系。商品市场、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是现代市场体系的三大支柱。(二)市场体系的特征市场体系的特征是统一性、开放性、竞争性和有序性


      第3篇    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原则(在我国追究外国人的刑事责任)    作者:admin

       《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该原则是国家主权原则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学习该原则,应重点掌握如下三个方面:首先,明确


      第4篇    党政公文种类考点有哪些(党政公文种类考点汇总)    作者:admin

       党政机关公文写作方面的知识点颇为零散,本文重点介绍一下党政机关公文的种类,共15种公文:决议、决定、命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如《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七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决定适用于对


      第5篇    江西公务员考试结束 面试初定3月底出成绩吗(江西公务员什么时候面试)    作者:admin

       经过两天的紧张角逐后,有7万余考生参加的全省公务员考试昨日16时30分结束。考生们普遍认为,今年考题总体难度低于去年,但题型与题量有所变化。记者了解到,考生的笔试成绩在年前便可出来,面试时间大概在今年3月份。行政职业

    免责:本网站所收集的资料来源于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更多]

    文章评论评论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条)
     职校网
     职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