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用奋斗书写新篇章(用奋斗书写新时代的篇章)
- ·下一篇文章:民法债权是什么(民法 债权法)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的自然人有(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对吗)
民法在考试中,占比还是比较重,着重介绍一下民法中的法律关系主体自然人。
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我国《民法总则》第 13 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民法总则》关于自然人的出生和死亡时间有了新的规定。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的判断标准: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 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关于胎儿,是个特殊的群体。胎儿没有出生,原本不能算拥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民法总则对于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即自然人依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
我国《民法总则》规定,以自然人的年龄与精神状态为标准,将自然人民事行为 能力划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类。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总则》第 17、18 条规定:(1)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 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十六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民法总则》第 19 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2)《民法总则》第 22 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 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3.无民事行为能力
(1)《民法总则》第 20 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民法总则》第 21 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 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真题示例
王某去世时,只有一处房产和2万元作为遗产。由其父母、妻子、女儿继承。当时妻子已经怀孕31周,故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婴儿在出生后不久死亡的,则该婴儿所继承的份额应由( )继承。
A.王某父母
B.妻子
C.女儿
D.王某妻子及女儿
【答案】B。解析:胎儿出生是活体的,有权继承为其保留的份额。之后死亡的,视为婴儿的遗产,为其继承人继承。即由其母亲继承。
相关文章:
第1篇 二战后国际格局如何演变(二战后国际格局的发展趋势) 作者:admin
一、考情介绍美国和苏联曾经在反法西斯战争中成为同仇敌忾的盟友,当战争胜利后却又成为势均力敌的仇者,双方都妄图成为世界的霸主,于是在世界范围内展开激烈的争夺,形成各自为首的两大阵营,搭建起两极争霸的格局。“二战后的国际格局”是教师招聘考试中的常见知识点,着重考查美苏争霸的背景、“冷战”形成与对抗的表现、美苏争霸的态势等内容。题型多以单项选择题、材料分析题以
第2篇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生面试前必做三件事是什么(国家公务员考试考生面试前必做三件事) 作者:admin
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考生们正在积极备考,主要旨在告知面试中考生备考时必需做的三件事。以帮助大家有效的备考。利用身边资源组建面试模拟考试:要想面试取胜,从容不迫的心理素质、真诚大方的应对态度、中肯灵活的回答是缺一不可的。这些方面也可以通过平时替代的方式
第3篇 2020年两会时事政治题库(2020两会时政考点整理) 作者:admin
1.(单选)2020年5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李克强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在回顾2019年和今年以来工作时指出,国内生产总值达到99.1万亿元,增长________。城镇新增就业1352万人,调查失业率在________以下。A.6.1%3.5%B.6.1%5.3%C.6.2%3.5%D.6.2%5.3%2.(单选)20
第4篇 刑法中的假释是什么意思(刑法中的假释) 作者:admin
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提供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复习资料,希望可以帮助考生有效备考,顺利通过笔试,一举成功!假释,是指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部分犯罪人,在执行一定刑罚之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附条件,是指被假释的犯罪人,如果遵守一定条件,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如果没有遵守一定条件,就收监执行原判
第5篇 什么是举止礼仪的基本要求(什么叫举止礼仪) 作者:admin
俗话说的好“行百里者半于九十”,事情愈接近成功,愈困难,愈要认真对待。对于通过笔试的学员来说,无疑一只脚已经踏进了公务员的大门,另一只脚能否跟着迈入。关键就看面试了。很多同学都认为在公务员面试过程当中,面试回答的内容是被录取的关键。内容固然很重要,在此公考资讯网告诉广大各位考生,除了内容以外。举止仪表也是成为我们面试考核的关键因素之一。举止仪表为什么是关键?在实际的面试过程中,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