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手机版| 职校网|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一级消防工程师|经济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导航
  • 各地招聘直达:
  •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选调生考试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及处分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及处分标准)

    作者:admin  来源:www.zxedu.cn  发布时间:2025-08-28 12:39:13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及处分》,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在各大考试中,夫妻共同财产这个知识点,一直都占有重要地位,一般考察都是以相对简单案例考察,但也不可避免偶尔出题相对较难一些,会和其他知识点相互融合考察,所以借此机会作者以案说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及处分做一个简要梳理,以便学员能够深刻理解。

    例:甲乙是恩爱夫妻,一直北漂。靠着辛勤的双手,两人婚后很快就在市中心买了一套三居室房屋。(只登记在甲名下,市值300万。)后因甲交友不慎,染上赌博的恶习,不仅输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还欠下不少外债。有天,甲找到丙并谎称房屋为自己所有,擅自将房屋以300万的价格出让与不知情的丙。次日,与丙在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了过户登记。

    1.房子属于谁?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综合法条规定,该房产属于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虽然登记在一人名下,但不影响双方共有房产。

    2.甲与丙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婚姻法》规定,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甲未经乙同意,擅自出卖房屋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若无其他效力瑕疵,合同有效。故甲和丙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3.丙能否成为房屋的所有权人?

    根据《物权法》第106条规定,丙要取得房屋所有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丙购买房屋时是善意的。即丙不知道房屋属于甲乙共同所有;2、丙以合理的价格购买该房屋; 3、丙购买的房屋已经过户登记在丙的名下。 如此可见,丙属于善意取得,丙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4.乙的权利应该如何救济?

    在丙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情形下,甲的妻子乙是不能基于房屋买卖未经过自己同意而向丙主张要回房屋的所有权。但乙可以要求自己的丈夫甲承担赔偿损失。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及处分考试中,很多学生会忽略掉与善意取得的融合,所以借此机会以案说法,希望对学生能有些许帮助。

      相关文章:


      第1篇    行测命题推理公式(公务员命题推理讲解)    作者:admin

       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命题推理题目应该如何解答?在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命题推理是一种重要题型,今天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为大家介绍命题推理解题的两大方法。(一)文氏图法一个概念的外延可以用一条封闭的曲线来表示,直言命题可以用文氏图来表示主项和谓项之间的关系。适用范围如下:1.当题干涉及三个或三个以上概念之间的关系,可依次分析出每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全异关系、真包含


      第2篇    城管直播执法行为引起了社会的讨论(城市管理执法视频)    作者:admin

       【热点背景】6月1日,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首次尝试网络视频直播。执法队员执法的同时,还有2名工作人员,各拿一部手机,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录制,同时通过移动网络平台进行视频直播,并用文字进行注解,告诉网友执法的时间地点以及所发生的一切。面对曝光,有商贩称不好意思,将改正行为。中原区执法局副局长张金坤称,网络


      第3篇    申论贯彻执行各类题型(贯彻执行申论例题)    作者:admin

       贯彻执行题因难度大、出题灵活,在青海公务员考试中颇受命题人青睐。如近几年青海公务员考试每套试卷的5道题中,有两道都是贯彻执行,每道题书写500字、分值20分,两道就是1000字、40分。可见,其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过分,那么该如何应对贯彻执行题呢?哪个环节相对重要,需要重点关注呢?华图教育专家带大家一起来深入了解一下。仔细审题审题中的


      第4篇    海关总署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2020海关总署拟录用公务员公告)    作者:admin

       为满足全国海关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海关总署以及各直属海关将在中央公务员考试录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2011年度全国海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全国海关招考职位要求具备本科以及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博士)学历的,必须同时具备与该职位


      第5篇    申论公文写作的一般格式要素有哪些(申论公文写作格式要求)    作者:admin

       无论是公务员考试还是事业单位考试,公文写作都是一种常考题型,很多考生在备考的过程中都会担心公文的写作格式问题,理论上来说,不同的公文文种,会对应不同的写作格式。但实际上,公文写作的格式在某种程度具有共通性。今天,就由中公教育专家给大家介绍一下公文的通用格式要素,大家在写作公文式,可以在通用格式要素的基础上,适当改动即可。一、标题公文写作要求考生写出来的内容必须是

    免责:本网站所收集的资料来源于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更多]

    文章评论评论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条)
     职校网
     职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