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手机版| 职校网|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一级消防工程师|经济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导航
  • 各地招聘直达:
  •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辨析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原因(辨析犯罪未完成形态的案例)

    作者:admin  来源:www.zxedu.cn  发布时间:2025-08-25 10:24:08

    【导语】

    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辨析犯罪未完成形态》,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法律是考察的一个重要部分,但是对于一些相对来说专业一些的法律知识,大家普遍存在着理解困难,做题错误率高的问题,其中刑法的犯罪未完成形态问题是刑法案例题中,错误几率较大的一部分,一般很多学生都分不清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比较容易区分的是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但有些学员还是难以辨析犯罪中止与其他另外两个未完成形态。所以,这部分题目错误率还是比较高的,现在我们来区分一下这几个犯罪未完成形态。

    (1)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

    犯罪预备:《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未遂:《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由此可见,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主要区别点在于它们的发生阶段不同,犯罪预备发生在为犯罪行为准备工具的阶段,也就是我们说的准备阶段,这个阶段主要是准备工具、等待时机成熟,如打探被害人的活动规律,蹲点儿守候被害人的到来,观察被害人行踪,前往犯罪地点的途中,这些我们都可以说是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都属于准备阶段;而犯罪未遂,已经一切工具准备妥当,时机已经成熟,可以着手对被害人进行犯罪行为了,就是法条里说的着手,这个阶段的犯罪行为会给被害人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也有相同之处,就在于它们都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犯罪分子无法将犯罪行为进行下去,不是犯罪分子自己想放弃犯罪,而是他不得不放弃。如在准备犯罪工具阶段被警察及时截获,那么就属于在准备阶段由于意志以外原因造成犯罪行为的停止,所以属于犯罪预备;在犯罪分子举刀,准备砍向被害人的时候,警察及时赶到,将刀一枪打掉在地,那么就属于在着手之后,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犯罪行为的停止,所以属于犯罪未遂。

    (2)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犯罪预备

    犯罪中止:《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由此可见,犯罪中止发生在犯罪过程中,任何一个阶段都有可能出现,因为它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内的因素而停止,也就是说它是犯罪分子自己主动放弃犯罪的,所以它可以出现在任何一个阶段,关键是看犯罪分子是否想停止犯罪行为。但,犯罪中止越往后越困难,当犯罪行为已经给被害人造成实质性伤害之后,若还想成立犯罪中止就要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比如已经给被害人砍伤,此刻看见被害人痛苦的样子,凶手心生不忍,放弃了杀害被害人的想法,那就要防止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出现,如果被害人最终因没有得到救助死亡,那么犯罪分子并不能成立犯罪中止,因为没有达到有效的程度。所以,犯罪中止虽然简单,但是越往后,要想成立犯罪中止就越困难。

    所以,对于事业单位考试而言,题目并不难,只有抓住关键就能顺利解题。

      相关文章:


      第1篇    教师招聘财政补贴与财政拨款的区别    作者:李昊腾

       一般来说,财政拨款指的是财政全额拨款,公务员身份人员都享受财政全额拨款,有一些教师也享受这个待遇,他们是国家或者省市在编人员,人员开支由国家或者省级财政核算资金据实拨付到本级财政发放工资;而财政补贴人员指的是一部分事业人员,他们的工资国家或者省级财政部分或者不承担,全部或者部分工资由本级财政负担或者所在单位负担,在编制上也属于地方编制(国家、省级招考事业人员除外),通常上,这两种分别叫做财政补贴与财政拨款。


      第2篇    2014滨州市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作者:李文桌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滨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滨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相应职位的公务员。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4)现役军人;(5)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第3篇    2014年泰安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作者:李昊云

       2014年泰安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和《2014年泰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及公安机关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相应职位的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


      第4篇    2014年山东省菏泽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作者:李巧瑜

       2014年山东省菏泽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和《2014年山东省菏泽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及公安机关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相应职位的公务员。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4)现役军人;(5)在读非应


      第5篇    2014年济南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须知    作者:李昊瀚

       2014年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是符合《2014年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现役军人;(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

    免责:本网站所收集的资料来源于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更多]

    文章评论评论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条)
     职校网
     职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