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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业态新模式,监管不是限制发展(推进新型监管机制)
毋庸置疑申论是公务员考试中的一个重点,同时也是一个难点。公考资讯网温馨提醒考生多看多做练习的同时,要站在公务员角度和高度上,对待最新发生的国内国际时事政治热点。为进一步帮助考生提升申论写作水平,公考资讯网特别推荐:2018年申论热点时评,阅读本文对公务员考试申论写作能力培养和申论热点把握有一定的帮助和促进。
【背景链接】
朋友圈频现冒牌货的广告,二手交易平台屡屡为售假提供温床,短视频软件不时冒出假货展示……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等8部门联合开展网剑行动,对网络售假问题挥出重拳,严厉查处制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监管机制和监管办法,正进一步完善与创新。
【综合分析】
近年来,新业态、新模式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出现,其中以电子商务领域最为突出。这一新业态经过多年发展,商业模式日臻成熟,相关法律法规不在少数、法律责任认定较为全面。然而,由于其存在虚拟性、跨区域性和即时性等特点,同时形式多种多样、变化速度较快,也给监管带来新的课题。统计显示,假冒伪劣、误导宣传、信息泄露等,分别占电子商务问题的29.4%、22%和13.4%。很多打着创新幌子的新产品、新服务,不过是花样翻新的假冒伪劣、贩伪售假。这就要求监管者不能为“新”遮蔽双眼,在“鱼目混珠”“鱼龙混杂”中努力做到去伪存真、去芜存菁,为消费者守住底线。
【参考对策】
首先,行政与法律监管思维的更新,要跟得上商业模式、业态的创新。任何领域和行业的创新发展都是一个过程,对监管者而言,既不能放松正常的“品控”,又不能“一棍子打死”。多年前,快递业刚刚兴起时,不少地方曾以有损市容为由严令禁止,但却最终难以阻挡服务需求的转型。对于新业态、新领域出现的新趋势,应该时刻保持密切关注,对备受诟病的问题要坚决遏制,对出现的新事物也要有“让子弹飞一会儿”的包容,无须“把孩子和脏水一起泼掉”。客观分析新业态带来的问题,帮助新生事物克服“成长的烦恼”,才能最大程度地孕育出新动能。
市场监管是“管”,重点却在于有效率的“监”。新技术、新业态诞生之初,及时介入跟踪观测非常重要。比如,共享经济兴起,是否注意到了押金管理的问题;在线销售平台出现,对大数据“杀熟”等要有足够警惕。又如,跨境消费日益升温,是否对退换货难、代理造假等现象有足够敏感。把监督前置、让管理兜底,充分运用“大数据系统”助力任务目标,运用“移动云办公系统”落实重点工作,以“移动执法”精准定位监管,不少地方在创新监管手段上的探索,为提高监管效率提供了借鉴。
归根结底,监管与创新并不矛盾。好的创新,都能够丰富和提高消费者的体验,这与监管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目标是一致的。新业态呼唤“新监管”,“新监管”也能助力新业态。监管要“日新”,就要做到精准精细。无论是护航既有经济形态的健康发展,还是密切关注新业态、新模式的成长演变,强化监管都应看准方向、把握时机,在制度创新、手段创新中因时因地因事不断进行调整。把握公众的需求、顺应市场的发展、跟上技术的进步,筑起保护和规范创新的河床,就能产生束水冲沙的良性效果,让真正能够服务我们美好生活的创新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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