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面试人际关系题三个应对技巧(面试人际关系题目100及最佳答案)
- ·下一篇文章:
犯罪主体的知识点你掌握了么(犯罪主体的知识点你掌握了么英语)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犯罪主体的知识点你掌握了么?》,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最近在微博中热议的13岁大连少年杀人案件,其中涉及到的犯罪主体在何种情况下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在省直事业单位和三支一扶考试中,刑法一直都是考试中的重中之重, 其中关于犯罪主体作为一个频繁考点,其考察难度适中多以案例形式考察,对于这个知识点,你掌握了吗?
什么是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犯罪主体之自然人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年龄要求: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处于这一年龄段的人只对部分严重犯罪负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无论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4、75周岁以上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精神状态的要求:
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例题在线】下列选项中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是:
A.已满16岁的李某投毒致人重残
B.未满14周岁的贾某骗取同学的一部手机
C.贾公司捏造散播虚假事实导致乙公司破产
D.警察王某利用职务之便,诱骗某女与之发生性关系
【答案】BD。解析:我国《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属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B项中,贾某未满14周岁,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承担刑事责任。B选项符合题意,当选。警察王某利用职务之便,诱骗某女与之发生性关系,没有威胁,胁迫,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D选项符合题意,当选。故本题答案为BD。
【例题在线】根据刑法规定,下列哪种情况下的犯罪不能从轻、减轻处罚?
A.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
B.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C.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D.不满16周岁的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
【答案】D。解析:《刑法》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选项A不选。75周岁以上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选项B不选。我国《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选项C不选。《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负刑事责任。”也即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只对自己实施的这八种严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不得突破这一界限。故本题答案为D。
相关文章:
第1篇 犯罪主体的知识点你掌握了么(犯罪主体的知识点你掌握了么英语) 作者:admin
【导读】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犯罪主体的知识点你掌握了么?》,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最近在微博中热议的13岁大连少年杀人案件,其中涉及到的犯罪主体在何种情况下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在省直事业单位和三支一扶考试中,刑法一直都是考试中的重中之重,
第2篇 面试人际关系题三个应对技巧(面试人际关系题目100及最佳答案) 作者:admin
人际关系是公考面试中的重点题型,有些考生自认为是人际高手,可以玩转所有的人际题,但是我们会发现,当大家从考场里面走出来的时候,人际题发挥的还是差强人意,如何在面试考场中“秒杀人际”呢?今天中公教育专家给大家分
第3篇 毛概易错题(毛概行考答案) 作者:admin
毛泽东思想概论主要包括三个阶段即新民主主义社会(1919年-1949年)、社会主义改造(1949年-1956年)、社会主义建设(1956年-1976年)。将毛泽东思想概论中考生容易出错的知识点进行一下简单的汇总。1、毛泽东思想科学内涵,在考题中经常会以多项选择题的形式
第4篇 行政能力测试简答题及答案(行政能力测试及相关专业知识) 作者:admin
怎样应答选择题选择题的类型主要是单选题、多选题和双选题这三种。前两种类型在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应用较为广泛。在解答过程中考生可以采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淘汰法最适合单选题。当确定一个选择项不符合题意时,便将自己的注意力迅速转移到下一个选择项,依次加以否定。假如第一个选择项就是正确答案
第5篇 公务员天干地支题目(天干地支省考) 作者:admin
在行测考试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中国的文化常识的题目,这些题目一般都是让人比较头疼的,不知从何下手。常识中比较常见的一种题型就是关于天干地支的,这类题目最常见的就是推算年份,那到底应该怎么做呢?公考资讯网为大家进行指点。一.天干地支的概念天干地支,简称干支,源自于中国远古时代对天象的观测。“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称为十天干,“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称为十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