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行测言语理解十大技巧(行测言语理解常考词汇)
- ·下一篇文章:
国家针对大病医疗政策(关于大病医保政策)
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已经落下帷幕,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预计将于2013年10月启动,11月笔试。考生准备开始前期复习,可以找出自己从前所学的教材,或者参考大多数考生推荐的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教材,对照教材把知识点系统梳理,逐字逐句、逐章逐节地对概念、原理、方法进行全面深入的复习。同时,考生还应关注社会热点和各个知识点的相互关系,多做历年的国考与省考真题,根据往年国考情况来看,考试题目大多来源于真题,然后再做一些基础题进行巩固。
现公务员考试网将不断为考生发布申论热点时评,供考生备考参考。
【背景链接】
近年来因为发生医患矛盾,少数患者家属在医院内挂横幅、设灵堂甚至行凶等行为确实存在,在某种程度上威胁到了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干扰了医院的正常秩序。2012年4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今后,医闹、号贩将受治安处罚甚至被究刑责。
8月30日,《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正式公布。在基本医保已报销基础上,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再次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从一定程度上解决医闹的出现。
【理论根基】
“医闹”问题的出现,是由多种因素所造成,有少数医生责任心不强,也有些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对于医疗行业不太理解,就该算是医方的责任,从而以“闹”之方式或索赔或泄愤。
医患纠纷归根到底是一个医德人文精神的沦落问题,是一个医学事故鉴定体系不够完善的问题。如果医护人员对患者不是冷漠麻木而是满腔热忱,医疗事故发生以后不是医疗机构“自己给自己鉴定”而是结果公正、令患者家属信服,那么“医闹”必然就没有生存的土壤了。
近年来,随着新医改的持续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初步建立。但我们也看到,目前我国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保障水平还比较低,制度还不够健全,比较突出的问题是,人民群众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仍比较重,存在“一人得大病,全家陷困境”的现象。大病医疗保障是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当中的一块短板。
与此同时,基本医保基金存有不少结余,累计结余规模较大。有必要设计专门针对大病的保险制度,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使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大病保障。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功能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有利于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有利于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全民医保制度建设;有利于促进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的水平和质量;有利于进一步体现互助共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对策措施】
第一,必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大病保险工作的重要性。这是一件惠民利民的大事,是健全全民医保体系的重要工作。要求各地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第二,要加强协作,各地要建立由多部门组成的大病保险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细化配套措施,并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中央有关部门将加强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协调。
第三,加强社会监督。将与商业保险机构签订协议的情况,以及筹资标准、待遇水平、支付流程、结算效率和大病保险年度收支情况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独立于医疗机构之外的第三方调解部门,确保出现纠纷有人管,处理纠纷能够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要尽快完善机制,彻底杜绝部分医生医德沦丧、以医牟利、技艺不精等方面的问题,从素质层面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切实维护患者切身利益。
相关文章:
第1篇 国家针对大病医疗政策(关于大病医保政策) 作者:admin
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已经落下帷幕,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预计将于2013年10月启动,11月笔试。考生准备开始前期复习,可以找出自己从前所学的教材,或者参考大多数考生推荐的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教材,对照教材把知识点系统梳理,逐字逐句、逐章
第2篇 行测言语理解十大技巧(行测言语理解常考词汇) 作者:admin
片段阅读题在公务员考试中都有一定的比例,其中道理启示题作为一类考查与主旨相关的题型,一旦出现就极易选错,主要原因在于“启示”是一种比较主观的问法,可能大家从不同的角度就能够得到不一样的结论。但是,我们要知道选择题这类客观题是有标准答案的,所以需要有一个相对准确的思路才能选对答案。那么在这里,中公教育专家就通过例题来给大家介绍道理启示题的解题思路及常见的迷惑性选项类型。【例1】在南美洲的巴西高原
第3篇 离婚纠纷如何处理(离婚纠纷怎么办) 作者:admin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就是要离婚的双方就离婚事宜,如财产和孩子等进行协商后,到民政局登记离婚。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个月。2、
第4篇 新消法有哪些亮点(《新消法》) 作者:admin
2014年3月15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法条内容修改范围广泛,其中,跟考试相关的内容,比如:网络购物、公益诉讼、欺诈性消费赔偿等热点问题值得我们关注。中公教育专家列出法条修改中的重点和亮点,供大家参考学习。一、远程购物,消费者在七天内可要求退货新《消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第5篇 民事诉讼中的简易程序的特点(民事诉讼中的简易程序的条件) 作者:admin
民事诉讼法中的简易程序在省市事业单位考试中会涉及到,但是很多同学对简易程序的具体内容并不熟悉,我们帮大家整理了简易程序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大家学习之后有所收获。一、简易程序的适用情形:(1)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2)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